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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直属征收管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发税收票证统一式样的通知》(国税发[1994]207号)精神,全国统一制定了21种税收票证,涉及地税使用的有15种,从一月份以来,全区地税系统已印制使用。为了加强管理,规范和提高全区地税系统税收票证填开的质量和水平,现就税收票证填开的有关说明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税收缴款书
1、本缴款书是纳税人直接向银行缴纳及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后向银行汇总缴纳各项税款(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除外),基金、附加、滞纳金及罚款时使用的一种通知缴款书。
2、本缴款书一式六联。
3、计税栏目“已缴或扣除额”栏的填写内容包括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准许抵扣的税额,速算扣除数,以及准予抵扣的其它税款。交款时,如同时涉及上述两项以上内容的,必须先将各项数额相加,然后按相加后的合计额填写。
4、“课税数量”栏填写课税数量及其数量单位。
5、使用本缴款书收取滞纳金、罚款和非法所得时,必须在计税栏目的“品目名称”栏分别填写加收滞纳金“、”罚款“或”没收“,在”计税金额或销售收入”栏分别填写“滞纳xx元”、“补税xx元”,或非法所得xx元“,在税率或单位税额栏分别填写“滞纳金2%”罚款x倍或全部没收。
6、本缴款书填开时必须一税一票(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随主税征收的除外)。
7、本缴款书第一款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的“税收票证监制章”。
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专用缴款书。
1、本缴款书是纳税人缴纳和扣缴义务人扣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专用缴款书。
2、本缴款书一式六联。
3、“投资项目名称”按总投资项目全称填写,“投资项目性质”按“基建”、“更改”、“其它”分类填列。
4、计税栏按不同的单位工程,分行填列,一张税票填不下的分票填开。
5、分次预缴的“计税金额”栏按与所缴税款相同的投资额填列。
6、总投资项目中某单位工程适用零税率时,也应在计税栏填列,并在“税率”栏填写“0”。
7、本缴款书第一联和第二联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的“税收票证监印章”
三、税收完税证
1、本凭证是税务机关自收现金税款、基金、附加、滞纳金及委托代征单位或代征人代征税款、基金、附加、滞纳金时使用的一种通用完税证。
2、本完税证一式三联。
3、“课税数量”栏填写课税数量及其数量单位。
4、“已缴或扣除额”栏的填写内容与“税收缴款书”相同。
5、本完税证可一票多税,但要按税种分行填写,以便汇总。
6、本完税证第二联(收据)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的“税收票证监制章”
四、税收定额完税
1、此凭证只限于税务机关自收屠宰税、临时性经营等流动性零散税收时使用,对固定纳税户不得使用此凭证。
2、此凭证为左右两联式,左联为存根联,税务机关留存备查,右联为收据联,交纳税人收执作完税凭证。两联颜色为同一颜色。
3、此凭证面值(伍角、壹元、伍元、拾元、贰拾元)5种。
4、此凭证收据联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的“税收票证监制章”。
五、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1、凡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扣缴义务人除外),代扣、代收税款,附加时使用本凭证。
2、本凭证一式三联。
3、“课税数量”栏填写课税数量及其数量单位。
4、“扣除额”栏填写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数。
5、本凭证可一票多税,但必须分税种逐项填写,以便汇总。
6、本凭证第二联(收据)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的“税收票证监制章”
六、税收罚款收据
1、本收据是纳税人的扣缴义务人用现金缴纳税收罚款时使用的一种专用凭证。
2、本收据一式三联。
3、处罚前已填制“税务处理决定书”的“违章事实”、“处理办法”栏不填,“处罚依据”栏填写“税务处理决定书”的文号或编号。处罚前没有填制“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应在“违章事实”栏填写违章主要情况,在“处罚依据”栏填写“根据xx法(条例或细则)xx条xx款”,在“处理办法”栏填写“罚款xx元”,处以补缴税款x倍的罚款或没收非法所得xx元。
4、本凭证第二联(收据)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的“税收票证监制章”
七、税收收入退还书。
1、税收收入退还书是税务机关从国库办理税款(包括基金和附加)退库时使用的一种专用退款凭证。本退还书由旗县级或旗县以上的税务机关签发,税收会计部门办理。设立乡(镇)苏木金库的,也可以由其相应的税务所签发。
2、本凭证一式五联。
3、需要退还现金的,税务机关应严格审核,并在“备注”栏注明“退还现金”字样。
4、本凭证第四联(收帐通知)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的“税收票证监制章”。
八、小额退税凭证。
1、税务机关按规定在自收税款中办理限额以下退税时使用本凭证。
2、本凭证一式三联。
3、本凭证第二联(收据)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的“税收票证监制章”。
九、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零税率项目凭证。
1、本凭证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经税务机关核定,其投资项目9包括所有的单位工程)整体适用零税率时,由税务机关给纳税人开具的一种证明性凭证。
2、本凭证一式三联。
3、本凭证“投资项目”栏目“名称”和“性质”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缴款书”的填写内容相同。
4、本凭证第一联和第二联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的“税收票证监制章”
十、税收票证调换证。
1、税务机关需要向纳税人调换原完税凭证时,均使用此凭证。
2、本凭证一式二联。
3本凭证第二联(收据)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的“税收票证监制章”
十一、纳税人保证金收据。
1、本收据是税务机关收取纳税保证金时的专用凭证。
2、本收据一式二联。
3、第二联(收据)退交款人收执,凭此联办理纳税清算,清算后将此联交税务机关。
4、本收据第二联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的“税收票证监制章”。
十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
1、本凭证是销售印花税票是使用的专用报销凭证。
2、本凭证一式两联。
3、本凭证第二联(收据)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的“税收票证监制章”。
十三、扣缴税款通知书,此通知的使用方法和式样与现行使用的相同(略)。
十四、车船使用税完税、免税标志,1995年加全息防伪标志。全国统一编码(式样略)
十五、印花税票(与现行使用式样相同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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