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欠税统计进一步做好清理欠税工作的通知
内地税计字〔1995〕245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欠税统计进一步做好清理欠税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16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了掌握欠税企业税款缴库和欠税清理情况,经区局研究决定,今年内欠税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行欠税上报制度。
二、对欠税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逐户上报。 各地请于每月6日前,将企业欠税情况统计表报送区局计统处,报送方式为传真。传真电话号码(04714964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