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21
  • Tax100会员 33650
查看: 620|回复: 0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外字〔1995〕624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商投资企业正常终止经营能否享受增加税负的返还照顾问题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489
2020-6-23 11: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zsdy-sfcx.shui12366.com/xjsf/html/zw.html?#t46uuVJ1eLZb/jML1O9gcw==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内国税外字〔1995〕624号
文件名: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外字〔1995〕624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商投资企业正常终止经营能否享受增加税负的返还照顾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5-12-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商投资企业正常终止经营能否享受增加税负的返还照顾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外字〔1995〕624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非正常终止经营能否享增加税负返还照顾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612号)、称:“凡享受增加税负返还的外商投资企业,如发生非正常终止经营,清算时所属年度不给予增加税负返还照顾,清算前年度已经给予的增加税负返还税款可不予追回。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终止经营的,则应追回已返还的税款。”请各地对终经营的企业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对其增加税负已给予的返还税款要严格按规定处理。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