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50
  • Tax100会员 32602
查看: 681|回复: 0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征字〔1996〕162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务局关于调整征管报表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489
2020-6-23 11: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zsdy-sfcx.shui12366.com/xjsf/html/zw.html?#SL0Y2I9VzvwFQX6YqU/iPQ==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内国税征字〔1996〕162号
文件名: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征字〔1996〕162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务局关于调整征管报表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6-04-1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务局关于调整征管报表的通知
内国税征字〔1996〕162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为了满足征管工作的需要,提供可靠、准确、有效的征管数字,提高征管报表的报送质量,避免重复填报、自治区国税局对征管报表进行了重新修订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从96年1月1日起,原征管报表(以内国税征字[1994]186号文所附)的表三《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半年报告表》、表四《税务检查情况报告表》统一由各级稽查分局填报,征管口不再重复填报。
  二、原征管报表的表七《税收征管情况统计表》停报,按调整,修改后的新表样附表(一)(二)填报。
  三、原征管报表的表一《税务登记户数半年报告表》、表二《发票管理情况半年报告表》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请按新的表样填报。
  四、凡报表的内容涉及有关科(股)所业务内容的各有关科(股)所应积极提供填制,由征管科(股)汇总后上报自治区国税局征管处。
  五、报表的报送时间及其它要求,仍按内蒙国税局《转发国家税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的通知》(内国税征字[1994]86号)规定的执行。
  附:1、填表口径补充说明(略)
  2、表一《税务登记户数报告表》(略)
  3、表二《发票管理情况报告表》(略)
  4、表五《涉税治安刑事案件查处情况报告表》(略)
  5、表六《税务代理情况报告表》(略)
  6、附表(一)《税收征管情况统计表》(略)
  7、附表(二)《税收征管情况统计表》(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