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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发〔1996〕234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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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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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3 10:5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zsdy-sfcx.shui12366.com/xjsf/html/zw.html?#tTV9Yp/RVNC3a8l5pTrppA==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内地税发〔1996〕234号
文件名: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发〔1996〕234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6-11-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地税发〔1996〕234号

各盟市、旗县区、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将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中的问题及建议告知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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