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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务税法字〔1996〕639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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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zsdy-sfcx.shui12366.com/xjsf/html/zw.html?#wlQKVltdzJMHOIT1UNOaRA==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内务税法字〔1996〕639号
文件名: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务税法字〔1996〕639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6-12-1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务税法字〔1996〕639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6)1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级国税部门将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中的问题、建议及时告知区局法制处。
  联系人:周万平 贾浩春
  联系电话:047l—4964004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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