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5499
  • Tax100会员 34134
查看: 33|回复: 0

琼财支财〔2025〕106号 |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624

主题

1103

帖子

2663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2663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inan.chinatax.gov.cn/xxgk_6_1/10156582.html
发文单位: 海南省财政厅
文件编号: 琼财支财〔2025〕106号
文件名: 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5-03-1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琼财支财〔2025〕106号

省委宣传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各市县财政局: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7号)规定,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现就我省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归属我省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二、减征政策实施后,省委宣传部开展宣传思想文化事业所需相关经费,由省级财政综合统筹保障,保证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三、2025年1月1日起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通知规定应予减免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可抵减缴费人以后应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或予以退还。
四、各级财税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落实减征政策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缴费企业和个人实打实享受到降费减负的政策红利。要密切跟踪减征政策执行情况,对政策执行中各方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

海南省财政厅
2025年2月27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