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税收视角看我国应对风险挑战的底气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社社长、财政税务学院教授 我国不断增强的经济实力,为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提供了坚实基础。税制更加公平透明,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都有利于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与世界共享发展机遇。 近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时指出,“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急剧变化的不确定性”。 对外开放促进我国融入全球经济大循环,在极大激发我国经济发展活力的同时,也为世界经济注入强劲动力。截至2024年底,外商累计在华投资设立的企业超过123.9万家,实际使用外资20.6万亿元人民币;我国成为世界上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货物贸易总额连续8年居全球第一;我国近年来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保持在30%左右,是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青岛港地处“一带一路”海陆十字交会点,国际航运枢纽竞争力指数位居东北亚之首,也是我国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北方首批三家水路离境港之一。今年第一季度,青岛港设备吞吐量同比增长40%,“一带一路”方向货物占比提升至75%。
今年以来,美国所谓“对等关税”方案冲击全球贸易体系,也考验着各国的开放政策。当前形势下,超大规模的国内消费市场和日益多元的国际贸易市场,是我国持续保持外资吸引力和应对外部冲击的强有力支撑。值得一提的是,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我国对美国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比重已从2018年的19.2%下降到2024年的14.7%,这意味着我国对单一出口市场的依存度在不断下降。
税收在促进改革开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职能作用不断拓展提升,税收在我国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等方面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以税制优势取代税率竞争,为外贸外资企业可持续发展创造法治化制度环境。经过长期的税率逐底竞争,各国企业所得税税率大幅下降并逐渐趋同。2023年全球181个经济体按生产总值加权后计算出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67%。此外,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牵头推进的“双支柱”国际税改方案中的全球最低税规则,划定了15%的税率竞争底线。为兼顾国际税收新规和增加税收收入的需要,一些此前实行低税率或不征所得税的辖区开始提高税率或征收所得税,进一步限制国家间通过低税率竞争的空间。 我国早在2008年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合并时,就明确了25%的统一税率,并规范了税收优惠政策。在近年来的自贸区建设中,始终坚持自贸区是制度创新的“高地”,不是优惠政策的“洼地”这一定位,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成为推动外贸外资发展的重要平台。此外,税收法定原则加快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4个完成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也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些都使得内外资企业的税收确定性进一步增强。 营造公平高效便利的税收营商环境,有利于我国长期成为外商投资的沃土。2020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意见》,提出“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2021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全国统一规范的新电子税务局推广上线后,不仅实现了发票业务全程网办,还覆盖了税务登记、税费申报、税款缴纳等多方面的业务办理场景,实现税费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场景化升级提效。在稳外贸稳外资方面,2024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新版《稳外贸稳外资税收政策指引》,包括51项具体内容,其中稳外贸相关19项,稳外资相关32项。此外,依托“税路通”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品牌,税务部门扎实落实外商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持续推进跨境涉税疑难问题解决等。 近期,国家发改委发布《中国营商环境发展报告(2025)》,在全国层面,统一规范的新电子税务局中99%的纳税申报事项可在线上全流程办理,全国超过9600万纳税人使用,平均办税时长减少20%。国家税务总局数据也显示,2024年以来,现行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超过2.6万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激发了创新活力。 国际投资和贸易呈现分散化、区域化的新趋势。由于近年来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抬头,许多跨国企业先后调整其全球布局。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2023年世界投资报告》,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从2021年的1.58万亿美元下降到2022年的1.3万亿美元,但发展中经济体吸引FDI的占比持续提升,尤其是亚洲和拉美地区成为投资重要目的地。《2024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全球FDI在2023年连续第二年下降,且大多数地区出现下降趋势;商业和投资便利化是发展中经济体私营部门发展和吸引FDI的核心因素,发展中经济体采取的投资政策措施中有86%对投资者有利。作为世界上参与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贸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3年多来,持续释放关税减免、通关简化、投资便利等制度红利,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累计进出口38.57万亿元,货物贸易规模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保持在30%以上。2024年,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13.16万亿元,同比增长4.5%。从短期来看,美国滥施关税或对我国外贸外资发展带来一定压力,但对美出口下降,不会对我国整体经济造成颠覆性影响。 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发展趋势愈发明显。从发展趋势来看,基于比较优势的国际分工格局不会逆转,互利共赢的全球经贸网络仍具有强大韧性。从比较优势来看,我国不断增强的经济实力,为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提供了坚实基础;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过程中,我国税制也更加公平透明,税收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这些都有利于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与世界共享发展机遇,实现互利共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