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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75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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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4-9-27 17:30:3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文化强国建设加力提速
——新中国75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二十一

来源: 国家统计局网站
原文链接: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409/content_6976124.htm

文明兴则民族兴,文化强则国家强。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文化建设各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文化建设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文化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全国各族人民文化自信明显增强、精神面貌更加奋发昂扬,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

一、文化建设投入持续增加,文化事业全面发展
(一)文化建设投入资金持续增加
新中国成立初期,文化设施和文化服务极度匮乏。1953—1957年累计,我国文化事业费总投入仅为5.0亿元,1978年为4.4亿元。改革开放后,文化建设投入日益增加。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文化和旅游事业费[1]从2012年的480.1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1280.4亿元,年均增长9.3%[2];全国人均文化和旅游事业费从35.5元增长到90.8元,年均增长8.9%。2022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13.3亿元[3],比2012年增长72.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40.0亿元,比2012年增长80.3%。
(二)广播影视传媒融合创新发展
新中国成立初期,广播电台是主要的信息传播工具,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正式开播标志着我国广播事业的开端。1949年末我国广播电台仅有49家,1978年末发展到93家。1958年北京电视台(即现在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成立并开始试验播出,是我国电视事业的起点,到1978年末我国电视台发展到32家。2023年末全国共有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等播出机构2521家[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约4.1万家,全国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及备案机构2989家。逐步建成功能齐全、技术先进、覆盖城乡、具有较强传播力影响力的现代广播电视和网络传媒融合发展体系,广播影视制播能力显著增强,覆盖范围不断扩展。1978年全国广播电台播出时间约7.7万小时,电视台播出时间约1600小时。2023年全国广播节目播出时间1616.0万小时,电视节目播出时间2001.6万小时。2023年末全国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9.71%,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9.79%,分别比1982年末提高35.61个、42.49个百分点。
(三)新闻出版发行事业繁荣活跃
新中国成立后,建立起社会主义新闻出版体制,《人民日报》等中央级报刊以及各类地方报刊陆续创刊,形成了全国性报刊网络。1950年图书出版品种1.2万种、总印数2.7亿册(张);期刊出版品种295种、总印数0.4亿册;报纸出版品种382种、总印数8.0亿份。改革开放后,新闻出版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形成种类齐全、分工明确、业务多元的出版结构,出版能力不断加强。2022年图书出版品种达到50.2万种、总印数114.0亿册(张);期刊出版品种10139种、总印数19.3亿册;报纸出版品种1709种、总印数271.0亿份。党的十八大以来,出版业日趋规范化和精细化,推动文学创作全面繁荣,围绕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出版了大批优秀出版物,全面展现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壮阔场景,社会公众版权意识不断加强,有效推动作品的创作与传播。全国著作权登记总量由2013年末的101.0万件增加到2023年末的892.4万件,其中作品著作权登记由84.5万件增加到642.8万件。
(四)文化文物遗产保护卓有成效
新中国成立以来,大力推动文化遗产保护,文博文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1956年我国进行了第一次文物普查,登记了大量不可移动文物。1961年公布了第一批18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着文物建筑受到重视和保护。改革开放后,文物保护法律体系建设加快。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文化领域第一部专门法律,标志着文物保护事业进入新的历史阶段。2023年末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5058处,比1961年增长了27.1倍。在加强文物保护的同时,重大文化工程项目取得辉煌成就,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深化对中华文明根脉的认识。文化精髓挖掘阐释不断深入,文化遗产事业硕果累累。我国入选“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总数由2012年的43项增加到2024年的5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不断提升,自2006年起发布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截至2023年末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557项;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册)项目43个,位居世界第一。

二、公共文化服务日益完善,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一)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健全完善
新中国成立之初,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极其短缺,全国仅有群众文化机构896个,到1978年末增加到6893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已建成覆盖国家、省、市、县、乡、村(社区)六级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2023年末全国共有群众文化机构43752个。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推进,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文化惠民工程稳步推进,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不断提高,居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保障。全国群众文化机构实际使用房屋建筑面积由1985年末的308.5万平方米增加到2023年末的5631.6万平方米。通过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设备器材,实现流动文化服务常态化,2023年末全国群众文化机构拥有流动舞台车1873辆,是2012年末的4.6倍。
(二)群众文化活动愈发丰富多彩
1953年颁布《关于整顿和加强文化馆、站工作的指示》,明确了文化馆、站开展群众文化工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的职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群众文化机构的设施建设、设备条件明显改善,举办各种文化艺术展览、讲座、培训等活动,有效对接居民多样文化需求。1980年全国群众文化机构共组织文艺活动20.3万次、训练班次2.0万次、展览2.4万次;2023年分别增加到246.0万次、134.9万次、25.0万次。群众文化机构服务人次由2012年的4.4亿人次增加到2023年的18.4亿人次。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不断创新,通过搭建各类文化展示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居民在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服务效能显著提高。2012年末全国群众文化机构共有馆办文艺团体8750个,2023年末增加到9843个;2023年馆办文艺团体演出14.9万场,观众10651.7万人次。
(三)图书馆建设助力全民阅读
新中国成立之初,对图书馆进行了大力改造,补充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经典著作,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院校建立图书馆学专修科,为图书馆事业培养专业人才。1949年末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55个,1978年末增加到1218个。改革开放带来了图书馆事业的繁荣,形成了由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专业图书馆等构成的图书馆体系。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施行,为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2023年末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3246个,总藏量143609万册。2023年总流通人次116061万人次,书刊文献外借78299万册次,分别是1979年的14.9倍、8.1倍;组织讲座、展览、培训班等由2012年的8.2万次增加到2023年的29.4万次。随着优质图书增多和全民阅读深入开展,阅读推广活动丰富多彩,数字平台极大丰富了阅读资源,持续激发居民阅读热情。2012年我国成年国民包括书报刊和数字出版物在内的各种媒介的综合阅读率为76.3%,2023年为81.9%;人均纸质图书阅读量、人均电子书阅读量分别由2012年4.39本、2.35本增加到2023年的4.75本、3.40本。
(四)“博物馆热”持续升温
新中国成立后,博物馆事业逐步恢复和发展。1949年末全国仅有博物馆21个,到1957年末博物馆数量达到72个,除青海、西藏外,省级博物馆基本建立。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博物馆事业迎来了发展高峰,博物馆数量显著增加,类型日益丰富,功能不断拓展。2022年末全国共有博物馆6091个,拥有藏品4691.6万件(套),是1995年末的5.3倍;展览用房、文物用房建筑面积分别为1681.2万平方米、264.3万平方米,分别是2012年末的2.4倍、2.1倍,藏品保存展示环境明显改善。博物馆积极适应时代变化,展览主题内容、科技含量、艺术感染力大幅提升,2008年起全国博物馆陆续实行免费开放政策,极大激发居民对博物馆的兴趣和参与度,“博物馆热”现象持续升温。全国博物馆举办基本陈列数量、临时展览数量分别由2012年的8230个、11885个增加到2022年的16711个、14587个。

三、文化市场建设有序推进,文化产业蓬勃发展
(一)文化产业整体规模稳步扩大
改革开放为文化产业发展带来了契机,1979年第一家音乐茶座在广州东方宾馆开设,标志着文化市场的兴起,文化产业概念逐渐成形、快速发展。2003年,文化体制改革试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从探索、起步、培育的初级阶段,逐步进入全面提升新阶段,文化产业经济总量保持较快增长。2004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3440亿元,2022年增加到53782亿元,增长14.6倍,年均增长16.5%;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04年的2.13%提高到2022年的4.46%;2004—2022年文化产业对GDP增量的年平均贡献率为4.8%。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加快推进,产业布局不断优化,文化服务业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主体力量。2012年文化服务业增加值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53.3%,2022年达到65.4%,2012—2022年文化服务业对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增量的贡献率为71.5%。
(二)文化骨干企业不断扩充壮大
2009年,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出台,推动了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文化经营主体逐步发展壮大,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数量较快增长,吸纳就业人员数量稳步提高。全国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由2012年末的3.6万家增加到2022年末的7.2万家,年均增长7.0%;吸纳就业人员由699万人增加到772万人,年均增长1.0%。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竞争力和影响力逐步增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带动效应凸显。2012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6万亿元、利润总额3705亿元,2022年分别达到12.4万亿元、9370亿元。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占全部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比重由2012年的72.3%、68.5%分别提高到2022年的74.8%、73.7%。
(三)文化数字化战略扎实推进
党的二十大提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战略支撑作用。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由2012年267亿元增加到2022年577亿元,年均增长8.0%;占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企业营业收入的比重由2012年0.86%提高到2022年1.33%。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企业R&D人员全时当量由2012年8.9万人年增加到2022年17.3万人年,年均增长6.8%。随着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稳步推进,文化数字化实践取得丰硕成果。2023年末国家级广电视听产业基地(园区)达到28个[5],规划建筑面积总计3.9亿平方米,入驻广电视听企业10680家;2023年国家级广电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实际投资额579.8亿元,营业收入1658.3亿元,分别比2020年增长81.5%、88.1%,年均增长22.0%、23.4%。
(四)文化新业态发展势头强劲
科技创新赋能文化产业发展,推动供给侧深刻变革,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文化新业态应运而生并快速发展,已成为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2012年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6]实现营业收入6439亿元,2022年达到50106亿元,年均增长22.8%;占全部文化及相关产业营业收入比重由2012年的8.3%提高到2022年的30.3%。2012—2022年文化新业态行业对文化产业营业收入增量的贡献率为49.8%。文化创新产品广泛传播,数字内容、动漫游戏、视频直播、网络表演、数字出版等基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新兴文化业态彰显巨大发展潜力,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动能和新增长点。2023年新增互联网视频节目11291.9万小时,互联网音频节目7968.6万小时,短视频54746.3万小时,分别比上年增长160.9%、32.7%、5.5%。全国共有互联网视频年度付费用户7.3亿,互联网音频年度付费用户1.8亿,短视频上传用户超过7.5亿。

四、文化产品不断丰富拓展,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
(一)文艺表演创作百花齐放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艺术创作演出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精品意识,成为展现民族文化、促进艺术创新和增强社会凝聚力的重要力量。1949年末全国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000个,到1978年末增加到3150个,2023年末达到17781个。2012年艺术表演团体共演出135.0万场,2023年达到254.2万场,观众9.0亿人次。文艺工作者们创作了大量优秀文艺作品,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丰富精神食粮。大型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奏响了高昂激越的革命颂歌,《白毛女》《小二黑结婚》深刻反映了社会变革,《红色娘子军》《青春之歌》等经典影视作品不仅在国内产生广泛影响,也在国际获得高度认可。党的十八大以来,戏剧和演艺剧目佳作迭出,展演展示平台多元发展,系列艺术创作工程稳步推进,奉献大批优秀剧本和剧目。大型情景史诗《伟大征程》等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歌颂时代精神,《大道薪火》等重大题材作品厚重真挚,《文脉春秋》等文化类作品展现中华文明悠久历史和人文底蕴,《黄河安澜》等记录作品描绘奋进新征程,《声生不息·宝岛季》等节目热播荧屏。
(二)文旅融合资源得到广泛开发
新中国成立初期,旅游业主要以外事接待为主,国内旅游市场尚未大规模开发。改革开放后,旅游业快速发展。2009年《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提出文旅融合发展思路,标志着文旅融合正式进入政策视野和实际操作。党的二十大提出“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为文旅融合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文旅产业在资源禀赋、产品形态、产业链条等方面相互渗透程度日益加深。国内出游人次由1994年的5.2亿人次增加到2023年的48.9亿人次;国内游客出游总花费由1994年的1023.5亿元增加到2023年的4.9万亿元。文旅融合创新发展,红色旅游线路阔步推进,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深化实施,文化主题公园、文旅节庆活动、非遗工坊等迅速发展。全国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举办演出由2014年的3.5万场增加到2023年的8.2万场,举办民俗活动由1.3万场增加到1.8万场。2023年末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达到50个,评选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55家。
(三)居民文化消费潜力持续释放
新中国成立75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文化消费基础不断改善,文化需求日益增长,居民文化消费总体水平持续提升。居民用于文化娱乐的人均消费支出由2013年的577元增加到2023年的823元。居民文化消费观念更新,文化消费品类更加丰富,文化消费持续升级。城镇居民家庭和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彩色电视机拥有量分别由1990年的59.0台、4.7台增加到2023年的107.2台、108.8台。随着电影产业内容与技术的深度发展,居民观影热情逐步提升,电影票房保持强劲增长势头。全国电影票房总收入由2012年的170.7亿元增加到2023年的549.2亿元;其中国产电影票房占比由48.5%提高到83.8%;城市院线观影人次由2013年的6.2亿人次增加到2023年的13.0亿人次。
(四)中华文明影响力显著增强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文化进出口规模持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贸易伙伴日益增多,中华文化“走出去”步伐加快,与世界各国优秀文化交融互利。2012年我国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为887.5亿美元,2023年达到1621.8亿美元。我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由2012年的129.1亿美元增加到2023年的484.5亿美元。新话语、新形式助推文化交流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中华文化感召力、国际传播影响力显著提升。《习近平谈治国理政》面向海外发行引发热烈反响,《国家宝藏》《传承者》等节目海外热映塑造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欢乐春节”“文化中国”等庆典活动推广绚丽多彩的文化遗产,中华文化在世界舞台展现永恒魅力与新时代风采。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文化建设呈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局面,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中华文化持续焕发出勃勃生机与时代风采。新时代新征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围绕新的文化使命,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秉持开放包容,坚持守正创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注:
[1]2018年及以前为文化事业费。
[2]本文全部价值量指标均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未扣除价格因素。
[3]2019年起,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文化”调整为“文化和旅游”。
[4]含33家教育电视台。
[5]指纳入统计范围的国家级广电视听产业基地数量。
[6]新业态特征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是:广播电视集成播控,互联网搜索服务,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其他文化艺术业,动漫、游戏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游戏服务,多媒体、游戏动漫和数字出版软件开发,增值电信文化服务,其他文化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版权和文化软件服务,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制造,其他智能文化消费设备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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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4-9-27 17: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健康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人民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新中国75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二十二

来源: 国家统计局网站
原文链接: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409/content_6976411.htm

人民健康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健康连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大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持续强化覆盖全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人民健康水平大幅提高,逐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之路。

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持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医药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一)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加
医疗卫生机构和床位数量显著攀升。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和床位数分别从1949年的3670个、8.5万张增加到2023年的107万个、1017万张,分别增长290.8倍、119.3倍。其中,医院数和床位数分别从1949年的2600个、8.0万张增加到2023年的3.8万个、800万张,分别增长13.8倍、99.1倍。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1949年的0.16张提高到2023年的7.23张。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截至2023年底,全国共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2万个,占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94.9%,2000年以来保持在90%以上。2023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95.5亿人次,其中51.8%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这一比例自2004年以来均稳定在50%以上。2018年全国第六次卫生服务统计调查显示,87.1%的居民在县域内医疗机构就诊,89.9%的家庭15分钟以内能够到达最近的医疗点。截至2023年底,全国共建成各种形式的医联体1.8万余个,双向转诊人次数达到3032万人次,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二)医疗卫生人才队伍逐步壮大
卫生人员力量日渐充盈。全国卫生人员总数从1949年的54.1万人增加到2023年的1524万人,增长27.2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249万人,增长23.7倍。在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478万人,增长12.2倍;注册护士564万人,增长169.8倍。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由1949年的0.67人提高到2023年的3.40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由0.06人提高到4.00人。
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持续优化。截至2023年底,卫生技术人员占卫生人员的比重提高到82.0%,比1978年提高50.7个百分点。医护比从1949年的1:0.09优化为2023年的1:1.18。截至2021年底,全国卫生技术人员中,研究生学历占6.5%,比2002年提高5.4个百分点;大学本科占37.7%,提高24.5个百分点;大学专科占38.8%,提高12.1个百分点。
(三)医疗保障网底不断织密织牢
医疗保障能力持续提升。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较短时间内建成了世界上最大、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网,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截至2023年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3.3亿人,参保覆盖面自2018年起持续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07年的不低于40元提高到2023年的640元,增长15倍;2023年,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费用目录内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4.6%和68.1%,连续多年稳定在80%左右和70%左右。为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我国建立医疗兜底保障机制。2023年,医疗救助基金共资助8020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全国纳入监测范围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各项医保综合帮扶政策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医1.9亿人次,减轻医疗费用负担1884亿元。
医疗服务更加便民惠民。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快发展。截至2023年底,全国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中,67.6%开展了远程医疗服务,59.2%开展了预约诊疗;截至2023年底,全国共有55.0万家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2亿人次,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125万人次,有力提升了医疗卫生服务效率。
(四)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药品品种数量大幅增加。经过75年的努力,我国已扭转了缺医少药的局面,药品品种和数量基本满足国内需求,实现了药品注册申请、审批、生产、销售全程监管。1953年我国颁布第一版《中国药典》,仅录入531种药品;2020年颁布的第11版《中国药典》显示,我国药品品种总数已提高到5911种。
药品供应保障力度加大。1979年我国引入基本药物制度,2011年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覆盖,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总品种增至685种,在覆盖主要临床病种的基础上,重点聚焦癌症、儿科疾病、慢性病等病种。自2018年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实施以来,九批药品集采共覆盖374种药品,中选药品价格平均下降超50%。

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大传染病、慢性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力度,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切实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一)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健全
公共卫生资源稳步增加。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加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力度,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截至2023年底,我国共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2万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1950年的61个增加到2023年的3426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从1950年的30个增加到2023年的823个。全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共有床位32.5万张,卫生人员101万人,分别比2010年增长97.6%和61.1%;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从2010年的4.64人提高到2023年的7.15人。2009年我国启动实施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到2023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15元提高到89元,服务内容不断拓展。
疾病预防控制成效显著。我国1962年消灭天花,基本消灭和控制了鼠疫、黑热病等烈性传染病;1994年消灭脊髓灰质炎;2008年消除丝虫病;2012年消除新生儿破伤风;2017年首次实现了无本地疟疾病例报告。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行国家免疫规划,逐步将免疫规划疫苗扩大到14种,可以预防15种传染病,目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疫苗可预防的多种传染病发病率降至历史最低水平。全国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由1955年的2139.7/10万降至2023年的198.2/10万,死亡率由18.4/10万降至1.9/10万。
(二)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有效增强
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不断完善。我国建成了全球最大的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平均报告时间缩短到4小时以内,国家层面建立了72小时内快速鉴定300种病原体的技术体系,100%的省级和90%的市级疾控中心具备核酸检测和病毒分离能力。此外,还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体系,建成4大类59支国家级卫生应急队伍。
重大疫情防控能力持续提升。我国有序有效处置了血吸虫病、“非典”、H7N9、新冠病毒感染等重大突发疫情,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实现国内“严防控、零输入”和援非抗疫“打胜仗、零感染”。2020年,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我国用1个多月的时间初步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将本土每日新增病例控制在个位数以内,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取得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的决定性成果,夺取了全国抗疫斗争重大战略成果。随后及时将全国总体防控策略调整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推动防控工作由应急性超常规防控向常态化防控转变,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最大限度保障人民正常生产生活。
(三)慢性病防治取得积极成效
慢性病监测体系不断健全。20世纪60年代我国开始建设中国居民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系统,1980年开始建设国家综合疾病监测系统,目前已建成覆盖全国的以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肿瘤登记为主体的慢性病监测体系。截至2023年底,全国有485个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2896个区县启动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慢性病早筛早诊早治稳步推进。2005年开始,依托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我国每年向高发地区居民提供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早筛早诊早治惠民服务。截至2022年底,我国高发地区重点癌种的早诊率已经达到55%以上。2022年,我国居民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为15.2%,与2015年的18.5%相比下降了3.3个百分点。

三、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阔步向前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从“团结中西医”到“中西医并重”,不断增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能力,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有力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康复、重大疫情防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
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日益完善。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把“团结中西医”作为卫生工作三大方针之一,2003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2009年颁布实施《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7年正式实施首部中医药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建立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和机制保障。
中医医疗服务网络逐步健全。截至2023年底,全国共有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9.3万个,占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8.6%,其中,中医医院从1950年的4个增加到2023年的5053个;床位173万张,占17.0%。2023年,全国已有99.6%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9.6%的乡镇卫生院、94.2%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2.9%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服务。医保药品目录内中成药(含民族药)品种从2000年的622种提高到2023年的1390种,占比保持在40%以上。
(二)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中医药健康服务获得更多认可。2023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15.4亿人次,出院人次4981万人次,分别占医疗服务总量(不含村卫生室)的18.8%和16.5%。2023年,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1]达到24.62%,比2016年的12.85%提高11.77个百分点;全国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普及率、阅读率、信任率均高于90%,中医药以其独特的优势受到群众广泛欢迎。
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治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中充分发挥作用。在“非典”、流感、埃博拉出血热、新冠病毒感染等新发突发传染病的防控和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等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中,中医药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强化
中医药卫生人员力量日益增强。截至2023年底,全国共有中医药卫生人员104.5万人,比2008年增长2.0倍;中医药卫生人员占卫生人员总数的6.9%,提高2.0个百分点;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86.8万人,增长2.4倍;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占同类人员总数的18.2%,提高6.6个百分点;中药师(士)16.1万人,增长80.9%。
中医药人才培养成效显著。自1956年批准成立首批中医学院以来,我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培养了近200万名中医药专门人才。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高等中医药院校44所,411所高等西医药院校或非医药院校设置了中医药专业。截至2023年底,共评选表彰了120名“国医大师”、201名“全国名中医”和60名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使中医药根脉相继、薪火相传。
(四)中医药走向世界步伐逐步加快
中医药文化传播愈发广泛。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有182个中医药类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医针灸”“藏医药浴法”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黄帝内经》和《本草纲目》入选世界记忆名录,部分中药材品种已纳入《美国药典》《欧盟药典》,《中华医藏》首批“养生卷”74种图书正式出版。
中医药“走出去”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2年9月,中医药已传播到196个国家和地区,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113个成员国认可针灸等中医药诊疗方式,29个成员国制定了传统医学相关法律法规。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学纳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疾病分类代码(ICD-11),国际标准化组织成立中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249),截至2023年6月陆续制定颁布95项中医药国际标准。

四、人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立足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两个着力点,高度重视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群体的健康权益,大力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人民总体健康水平位居中高收入国家前列。
(一)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人均预期寿命不断提高。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仅35.0岁,1996年超过70岁,达到70.8岁,随后持续提高,到2021年人均预期寿命超过78岁,达到78.2岁,2023年进一步提高到78.6岁。
国民体质水平明显上升。2020年全国7岁及以上人口中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为67.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2]比例为37.2%;全国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等级以上的人数比例为90.4%,比2000年提高3.3个百分点。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发展,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从1995年的0.65平方米提高到2023年的2.89平方米。
(二)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优孕优生服务体系持续健全。截至2023年底,我国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5亿人,比1994年增长26.2倍。全国所有县(市、区)普遍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023年全国共为828万名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平均达96.9%。2023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和系统管理率分别为98.2%、97.0%和94.5%,比1996年分别提高14.5个、16.9个和29.0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由1991年的80.0/10万降至2023年的15.1/10万。
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2023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4.3%,比1990年提高48.0个百分点;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2.8‰、4.5‰和6.2‰,比1991年分别下降30.3个、45.7个和54.8个千分点。2015—2019年中国居民慢性病与营养监测结果显示,6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降至7%以下,低体重率降至5%以下,6—17岁儿童青少年贫血率为6.1%,儿童营养不足问题得到持续改善。
(三)老年人健康服务积极推进
老年健康服务能力稳步提升。2019年我国出台首个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性文件《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就构建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提出明确要求。截至2023年底,全国设有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6877个,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综合性医院1109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7755个,国家安宁疗护试点覆盖185个市(区)。2023年,全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有1.4亿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健康管理,占比为62.5%。
医养结合逐步推进。2013年,我国提出“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开始推进医养结合。2016年起组织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先后两批确定了90个国家级试点单位,对试点工作典型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截至2024年5月,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的共有8.7万对;两证齐全[3]的医养结合机构共有7800多家,共有床位200万余张。截至2022年底,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为53.1%,比2020年提高15.1个百分点。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取得显著成就,覆盖城乡居民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振兴发展全面推进,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展望未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我国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延长健康寿命,以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健康根基。

注:
[1]2016年起,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调查包括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和全国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普及情况两方面内容。全国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普及情况主要涉及4个指标:全国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普及率、阅读率、信任率和行动率,分别指接触、阅读、信任和使用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的人占总人群的比例。
[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指每周参加体育锻炼频度3次及以上,每次体育锻炼时间30分钟及以上,每次体育锻炼的运动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的人。
[3]指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备案,并进行养老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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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4-9-27 17:3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妇女儿童权益得到全方位保障 妇女儿童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新中国75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二十三

来源: 国家统计局网站
原文链接: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409/content_6976413.htm

妇女儿童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妇女是重要力量,儿童是未来生力军。新中国成立75年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国妇女儿童地位发生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得到全面落实,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提升,我国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儿童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

一、妇女儿童保障体系建立健全
(一)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不断开创新局面
1949年,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确定妇女运动和妇女工作的方针原则和主要任务。1995年,我国承办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制定通过旨在提高全球妇女地位的《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进入新时代,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连续三次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进党代会报告。1950年,儿童节正式确定为6月1日。20世纪90年代初印发的《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国家相继制定多项政策措施维护儿童权益。我们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始终高度重视妇女儿童解放和发展,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儿童发展道路。
(二)保障妇女儿童发展工作机制逐步完善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持续修订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并加强监督和实施。政协全国委员会对涉及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交提案建议。1993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前身为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成立,委员会依据法定职能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儿童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各周期《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人大立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机制、政治协商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工作机制、政府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工作机制不断建立健全。
(三)保障妇女儿童发展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完善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始终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宪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儿童权益的保障提供了最根本的法律依据。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确立了男女权利平等的婚姻制度。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相继制定和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签署保护儿童权利的国际准则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男女平等原则和儿童优先原则得到鲜明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立法取得新突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继出台和修订,202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性骚扰防治、夫妻共有财产、家务劳动补偿等方面作出规定。新中国成立75年来,中国逐步形成并完善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体,包括各专项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在内的一整套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

二、妇女经济社会地位全面提升
(一)女性经济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平等参与经济活动和公平享有经济资源是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女性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拥有同男性一样的权利”,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再次重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继颁布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保护妇女劳动权益的专门规定,为女性平等参与经济发展提供了系列法律保障。2022年,全国女性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3.2%,比2015年提高0.3个百分点。2023年,全国已建工会组织的基层单位女职工人数由1980年的2518.6万人增加到1.1亿人,占全部职工的比重由33.8%提高至39.1%。执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为73.5%,比2008年提高30.1个百分点。
(二)女性参与国家管理水平提升
妇女和妇女组织在国家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影响力日益增强。我国支持鼓励妇女有序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注重将性别平等纳入决策,各级女领导干部在决策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多项政策强调要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女干部成为参与国家管理治理的重要力量。2023年,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女代表比例为26.5%,比1954年第一届女代表比例提高14.5个百分点。2022年,省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55.2%,比2000年提高20.6个百分点。
(三)女性参与基层民主管理更加广泛
妇女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半边天”,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我国积极引导妇女有序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和协商,注重培养和选拔基层女干部。1995年颁布的第一个周期《中国妇女发展纲要》规定“使妇女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199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21世纪以来颁布的第二个周期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要占一定比例”作为重要目标。2022年,村委会成员、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26.1%和54.3%,分别比2012年提高4.0个和5.5个百分点。

三、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显著提升
(一)扫除妇女文盲成果斐然
新中国成立之初,妇女文盲率远高于男性。1949年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提出在全国范围扫除文盲。20世纪50年代开展的三次扫盲运动帮助1600万妇女脱盲。1995年后连续颁布实施的四个周期《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始终把扫除妇女文盲、提高妇女识字率作为重要目标。2020年,全国15岁及以上女性人口文盲率由新中国成立前的约90%下降至4.95%。
(二)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学前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优”。新中国成立之初,随着男女平等思想转变,幼儿看护与成长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21世纪以来,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得到重点关注,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女童接受学前教育机会得到有力保障。2023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为91.1%,比1950年提高90.7个百分点。在园幼儿数由1987年的1807.8万人增长至4093.0万人,其中女童由846.7万人增长到1935.7万人,占比由46.8%提高至47.3%。
(三)义务教育基本消除性别差距
义务教育是国家教育的基石。新中国成立以来,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进,两性接受义务教育差距基本消除。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通过“两条腿走路”“多种形式办学”等政策措施推进初等教育。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实施,首次提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1989年以来,我国持续实施帮助贫困失辍学女童重返校园、继续学业的“春蕾计划”公益项目。进入21世纪后,在实现全面普及基础上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女童能够平等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1949年,我国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仅为20%,2018年以来,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接近100%,其中女童和男童净入学率基本无性别差距。
(四)女性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机会逐步巩固
高中阶段教育是义务教育向高等教育过渡的关键节点。新中国成立以来,高中阶段教育规模不断发展,普及程度超过世界中上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女性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逐步巩固。改革开放以来,通过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并举等途径,不断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2023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91.8%,比1949年提高90.7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人数由1949年的44万人增加至2023年的4541.6万人,其中女生2121.3万人,占比46.7%;普通高中在校生由1995年的713.2万人增加至2023年的2803.6万人,女生由284.9万人增加至1388.2万人,占比由40.0%提高至49.5%。
(五)高等教育男女比例基本均衡
高等教育是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新中国成立以来,高等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升,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权利得到有力保障。新中国成立初期,按照《共同纲领》确立的“新民主主义,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方针开始构建高等教育政策体系。世纪之交,《高等教育法》《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等相继颁布制定实施,包括女性在内公民享有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高等教育进入快速发展期,女性入学机会得到进一步保障。2023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60.2%,比1949年提高59.9个百分点。高等教育在校生[1]中女生占比由1949年的19.8%提高至2023年的49.9%。

四、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极大改善
(一)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加强
我国始终将妇幼健康作为卫生健康事业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妇幼保健工作。自1950年起,在城乡逐步建立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支撑,具有中国特色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党的十八大以来,妇幼保健服务网络逐步嵌入覆盖14亿人口的医疗保障网和覆盖城乡的三级医疗保健网。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由1950年的426个增加到2022年的3031个,儿童医院由1983年的25个增加到2022年的151个,我国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妇幼健康高绩效的10个国家之一。
(二)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持续提高
我国坚持以妇女儿童为中心,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和服务链条,为孕产妇提供全方位孕期保健服务和产后保健服务,加强儿童健康管理和儿童疾病防治,为全体妇女儿童提供公平可及和系统连续的妇幼健康服务。2023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产前检查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为94.5%、98.2%、99.95%和97.0%,分别比1996年提高29.0个、14.5个、39.25个和16.9个百分点。2022年,新生儿访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为96.7%、93.3%和94.9%,分别比1996年提高15.3个、31.9个和32.2个百分点。
(三)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大幅提升
妇女儿童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石,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妇女平均预期寿命为80.88岁,比1981年提高了11.61岁。孕产妇死亡率持续降低,城乡差距不断缩小,孕产妇死亡率由1990年的88.8/10万下降至2023年的15.1/10万,城市和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12.5/10万和17.0/10万,城乡孕产妇死亡率之比由1990年的1:2.2下降至2023年的1:1.4。全国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1991年的33.1‰、50.2‰和61.0‰下降至2023年的2.8‰、4.5‰和6.2‰。

五、妇女儿童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一)妇女医疗保障实现制度全覆盖
新中国成立之初,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实行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农村依托合作社基础建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开放后,逐步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妇女基本医疗保障实现制度全覆盖。党的十八大以来,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整合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推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女性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基本医疗保障。2022年末,全国女性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6.5亿人,比2013年末增加4.0亿人;占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的48.5%,比2013年末提高5.0个百分点。
(二)妇女养老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我国建立并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女职工平等享受养老保险保障。改革开放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大力推进,城乡未就业妇女参保人数和待遇水平实现“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低到高”的历史性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2014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妇女更加公平享有基本养老保障。2023年末,全国女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5.2亿人,比2016年末增加1.8亿人。
(三)妇女生育保障水平大幅提升
新中国成立后至1992年间,劳动保险条例、公费医疗以及女工产假等政策规定相继出台,规定生育女性享有产假及生育津贴、生育补助和医疗服务费用报销等待遇。1994年出台《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全面推行。201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设生育保险专章,为保障妇女生育权益提供法律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生育保障制度不断完善,2019年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妇女生育保障水平明显提升。2022年末,全国女性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1.08亿人,是2010年末参加生育保险人数的2.0倍。
(四)妇女儿童福利救助水平稳步提高
我国建立并逐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为困难妇女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自然灾害救助、城市单位保障和农村集体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到20世纪90年代逐步建立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制度等,妇女儿童都能平等享受相应福利救助。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效帮助困难妇女和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23年,全国城市、农村低保人均保障标准分别为每月785.9元和621.3元,分别是2011年的2.7倍和4.3倍。机构内集中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平均保障标准分别为1902.1元和1453.9元,分别比2017年提高643.4元和595.7元。

六、妇女儿童友好环境全面营造
(一)妇女儿童生活环境不断改善
优化妇女儿童生活环境是促进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将管理厕所作为改善环境卫生的重要内容。197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同年原卫生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发《全国农村人民公社卫生院暂行条例(草案)》,提出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从第九个五年计划开始,我国将农村改水改厕列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2000年以后,我国陆续颁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等,农村地区的饮用水和厕所卫生状况得到较大改善。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由2000年的40.3%提高至2023年的75%左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2000年的55.2%提高至2023年的90.0%,妇女儿童生活环境不断优化。
(二)妇女儿童保护屏障有效筑牢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促进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1991年至2000年,公安部先后组织开展了四次大规模的全国性“打拐”专项行动。2007年,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办公室正式成立。同年,国务院印发《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2013年开始,国务院陆续发布两个周期的《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坚决打击暴力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2013年以来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为更多妇女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提供制度保障。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数分别由2000年的17963起、3851起大幅下降至2022年的970起、824起。法律援助机构由2000年的1890个增加至2023年的3066个,妇女获得法律援助由4.1万人次增加至2023年的36.5万人次,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由2.7万人次增加至2023年的19.8万人次。
(三)妇女儿童社会环境逐步优化
丰富妇女儿童精神文化生活是促进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益补充。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明确提出要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国家层面就推进文化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从颁布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到制定出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再到稳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全体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保障更加有力。儿童图书出版物由2010年的3.6亿册(张)增加至2022年的10.5亿册(张)。公共图书馆少儿文献由2011年的3099万册增加至2022年的1.9亿册。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人次由2001年的1905万人次增加至2022年的1.5亿人次。少儿广播节目播出时间、少儿电视节目播出时间和电视动画片播出时间分别由2011年的13.6万小时、37.6万小时、28.0万小时增加至2022年的27.8万小时、64.3万小时、46.5万小时。
(四)家庭发展支持体系积极构建
营造和谐平等的家庭环境是促进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1982年,全国妇联倡导并发起“争创五好家庭”活动,随后更名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2014年起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持续宣传倡导文明家风。2020年,我国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引导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2022年,各级妇联组织共表彰五好家庭4.2万户,寻找推荐各级各类最美家庭166.8万户。全年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巡讲宣讲活动11.3万场,直接参与群众6243.8万人。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妇女儿童事业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为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谋划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展望未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我国将持续发挥妇女儿童群体在人类文明进步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不断开创新时代新征程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注:
[1]高等教育在校生包括研究生在校生、普通本科在校生、职业本专科在校生、成人本专科在校生和网络本专科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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