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06
  • Tax100会员 33373
查看: 786|回复: 0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发〔1999〕83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489
2020-6-22 11: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zsdy-sfcx.shui12366.com/xjsf/html/zw.html?#9C+aFDgDNeqPs/HLYYXgBA==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内地税发〔1999〕83号
文件名: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发〔1999〕83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9-10-2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的通知
内地税发〔1999〕83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1999年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正式施行。《行政复议法》与《行政复议条例》相比有许多重要的变化,总的特点是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切实按照行征复议法的规定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9]17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行政复议法》,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区局办公室。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