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44
  • Tax100会员 32606
查看: 659|回复: 0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函〔2000〕175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489
2020-6-22 10:5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zsdy-sfcx.shui12366.com/xjsf/html/zw.html?#vFBACYn5Cih4YPqykorckQ==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内地税函〔2000〕175号
文件名: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函〔2000〕175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0-10-2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内地税函〔2000〕175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国税函[2000]78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对复议和应诉案件认真进行统计、分析、研究,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治税。
  各盟市地税局要于当年8月20日和第二年2月20日前分别将本年度上半年统计报表和下半年统计报表及全年的统计分析报告报送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法制处)。为保证这项工作的落实,各地要将此项工作列入规范化管理考核内容中。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