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税务稽查机构查补收入统计表内容的通知
内地税函〔2001〕36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稽查机构查补收入统计表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没收非法所得”一栏。现将新的报表式样和填表说明印发给你们,从2001年4月1日起,请各地按照新的报表格式和要求填列,并于每月终了后10日内报送区局稽查局。
附件:1、《税务稽查机构查补收人情况统计表》(月报)(略)
2、《税务稽查机构查补收入情况统计表》(月报)填表说明(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