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60
  • Tax100会员 27997
查看: 571|回复: 0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冀国税函[1998]12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税务稽查机构查补收入统计表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8310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310
2020-6-22 10:3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冀国税函[1998]12号  
文件名: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冀国税函[1998]12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税务稽查机构查补收入统计表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8-12-3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税务稽查机构查补收入统计表的通知
冀国税函[1998]12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税务稽查机构查补收入统计表的通知
  冀国税函[1998]12号
  全文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税务稽查机构查补收入统计表的通知》(国税函[1998]73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按照《税务稽查机构查补收入统计表》(月报)编表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列月报表,并于月份终了后10日内报送省局(稽查局)。
  二、原省局要求报送的季报表从明年起暂改为半年报和年报表,待总局半年报、年报表修订后另行通知。
  三、1998年的年度税务稽查统计表,仍按省局冀国税稽由[1998]14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