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35
  • Tax100会员 32535
查看: 804|回复: 0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冀国税函[1999]39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税务违法案件公告材料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967
2020-6-22 10:3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冀国税函[1999]39号
文件名: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冀国税函[1999]39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税务违法案件公告材料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9-03-0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税务违法案件公告材料的通知
冀国税函[1999]39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税务违法案件公告材料的通知
  冀国税函[1999]39号
  全文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税务违法案件公告材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按要求报送税务违法案件公告材料,由省局审核后,统一报送总局(稽查局),同时选送《河北税务报》公告曝光。
  二、各市对报送的公告材料要认真审核,确保准确无误,经市国税局局长审批后报送。
  三、各市要每月报送1件税务违法案件公告材料。案件金额(税款、滞纳金、罚款)必须超过50万元,要优先报送金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案件。
  四、省局每季度通报各市报送和被采用公告材料的情况,并将其作为考核各市公告曝光工作的重要依据,列入税务稽查工作考核内容。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