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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流字〔2003〕134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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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zsdy-sfcx.shui12366.com/xjsf/html/zw.html?#+qyJQbdwD32wYrhHiwDOZg==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内国税流字〔2003〕134号
文件名: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流字〔2003〕134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3-12-1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国税流字〔2003〕134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1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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