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地方税务局
乌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新版自开发票软件的通知
乌地税函发〔2010〕260号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管局、开发区局、园区分局: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开具使用发票,着力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创新发票管理手段,规范发票使用行为,实现“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目标的迈进,区局决定从2010年11月起,在全区范围内逐步推行新版自开发票软件。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新版自开发票软件的通知》(内地税函〔2010〕10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我局虽属第二批上线单位,但本着提前介入、有所准备的原则,按照区局模式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一)上线领导小组组长:关立文 刘占杰成员:秦再兴 邬建民 杨志远
(二)业务组市局税收管理科,联系人:高彦宾
(三)技术培训组市局信息中心,联系人:郝龙
二、上线前需做好的几项工作
(一)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动员工作要使纳税人认识到实现自开票是计算机信息技术和税务机关信息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减轻纳税人业务成本、实现税企“双赢”的一种必要手段。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取得纳税人的支持配合。同时也要认识到,新软件使用初期,可能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需要不断进行优化,在软件使用过程中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共同解决问题。
(二)做好选户工作根据区局文件要求,自开票纳税人登录必须采取CA认证方式,为此要结合网络报税、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统一考虑。新版自开票软件使用范围包括:《通用机打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需要安装新版软件并使用以上发票的纳税人,由基层局审核后报市局管理科审定。11月20日前上报名单。
(三)做好测试工作我局虽不属第一批上线单位,但为了做到未雨绸缪,有目的地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需要进行推广应用前的测试工作。各征管局在区局测试环境搭建完成后,即可进行模拟测试工作。
(四)做好问题归集和解决、上报工作无论是在上线测试还是实际推广运用阶段,各征管局应对发生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能够在下一级解决的问题不要推交到上一级。同时要做好问题的归集和整理工作,不定期向基层税务所和自开票纳税人传递。
附件:《自开票纳税人审批单》(略)
乌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