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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冀国税函[2007]380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反避税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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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冀国税函[2007]380号
文件名: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冀国税函[2007]380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反避税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7-07-3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反避税工作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7]380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反避税工作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7]380号
  全文有效
  2007-07-31
  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全国国际(涉外)税收工作会议精神及2007年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国际(涉外)税务工作要点,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反避税工作,省局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的年度关联交易申报工作
  掌握外商投资企业关联交易情况,是进行避税嫌疑户筛选工作的基础。各市国税局要认真学习《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中关联企业间关联关系认定的有关规定,在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期间,辅导、督促企业如实申报年度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有关情况。对于未按规定申报或申报不实的企业,严格按照规定予以处罚,提高关联交易申报情况的完整性、真实性。
  为摸清各市外商投资企业关联交易情况,顺利开展避税嫌疑户的筛选工作,省局要求各市国税局在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的年度关联交易申报情况,整理本市《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关联交易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07年8月15日前报送省局(国际税务处)。
  省局将在下半年对各市国税局所辖外商投资企业关联交易申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根据《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关联交易情况统计表》抽查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关联交易申报情况,按照抽查结果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7年度日常考核内容与标准》计算各市目标考核分数。
  同时,为掌握全省反避税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市国税局将今年拟立案或拟结案企业情况,于2007年8月15日前报送省局(国际税务处)。
  二、加大培养反避税人才的力度
  反避税工作是国际税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最具有国际税务特色的主要工作之一。因此,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发掘、培养反避税人才,保持反避税人员工作的稳定性。
  根据《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第三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反避税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70号)文件,反避税工作应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内设立的专职进行国际(涉外)税收管理的机构或其他相关税务管理部门具体办理,实施集中优化的反避税管理,形成高水平、高效率的反避税管理能力。因此,各市专职或兼职反避税人员应切实负起责任,担当本地区反避税工作的主攻手,组织、协调本地区的关联交易申报、反避税调查工作,而不能把反避税工作分解、转交给各县(市、区)局进行。
  对于列入省局反避税人才库人员,省局将统一调配、使用,尽快培养起我省高水平的反避税专业队伍。以后召开全国反避税专业会议、全省的立案分析会、结案论证会及组织典型案件的调查,省局将从反避税人才库中选派人员参加。
  三、严格反避税立案、结案上报审批制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反避税立案、结案必须逐级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立案、结案。为避免调整力度不够的情况发生,省局要求各市国税局在审计调查完毕形成结案调整计划后,应将结案调整计划报告省局,省局同意并报总局批准后,方可与企业开展调整谈判。
  
  附件: 《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关联交易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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