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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京社保发〔2020〕5号 | 关于进一步优化使用“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办理企业及员工参保登记流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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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0 03: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文件编号: 京社保发〔2020〕5号
文件名: 关于进一步优化使用“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办理企业及员工参保登记流程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0-04-1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本帖最后由 蛋挞 于 2020-7-21 11:26 编辑

各区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各参保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市社会保险经办实际工作情况,以群众需求为基本出发点,深化企业开办全流程网上协同办理,完善“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http://ect.scjgj.beijing.gov.cn),提高全程电子办事系统的一体化、便利化、智能化水平,对标国际一流,按照“一数一源、信息共享、一步办理”的原则,企业可不再单独登陆社保部门网站办理员工参保登记业务,实现网上“一窗通办”,现将有关流程通知如下:
一、社保部门可通过“e窗通”共享新开办企业银行账户信息
新开办企业在开立银行账户时,可授权银行将开立的银行账户用于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社保部门可通过“e窗通”共享银行账户相关信息,无需企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纸介银行缴费协议。
二、新开办企业通过“e窗通”办理员工参保登记打通数据共享应用通道
新开办企业通过“e窗通”办理员工参保登记时,全程网上办理,无需提交纸介证明材料,无需审核,无需领取书面凭证,网上提交成功即完成参保登记。
社保部门在员工参保登记“全程网办”的基础上,实现与公安部门的人口信息数据共享调用,在京首次新参保员工由原来需要企业填报的63项信息,简化为只填报6项信息,其他相关信息无需企业填报。
已开办企业,日常聘用员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合并至“e窗通”网上直接办理。
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积极主动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大力精减各类办事证明材料,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理,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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