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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 沪税静发〔2019〕40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市静安区康而寿养老服务管理中心等11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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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
文件编号: 沪税静发〔2019〕40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 沪税静发〔2019〕40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市静安区康而寿养老服务管理中心等11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9-11-0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市静安区康而寿养老服务管理中心等11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沪税静发〔2019〕40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市静安区康而寿养老服务管理中心等11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沪税静发〔2019〕40号
  全文有效
  2019.11.2
  区财政局各科室,区局征收管理科、企业所得税科、第十五税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市静安区康而寿养老服务管理中心等11家单位获得上海市静安区2019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具体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市静安区2019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doc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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