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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税务局 闵行区税务局关于开展纳税申报邮寄(快递)办理的服务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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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19 10: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闵行区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闵行区税务局 闵行区税务局关于开展纳税申报邮寄(快递)办理的服务提示
发文日期: 2020-02-1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闵行区税务局
闵行区税务局关于开展纳税申报邮寄(快递)办理的服务提示

闵行区税务局关于开展纳税申报邮寄(快递)办理的服务提示
  闵行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2.10
  尊敬的纳税人:
  近期,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办税服务厅作为人流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范重点区域,如您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进行纳税申报,建议可通过邮寄(快递)形式进行办理,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资料邮寄(快递)地址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沪松公路559号
  收件人:“闵闵工作室”
  邮 编:201101
  二、申报材料准备
  请您根据上海市税务局官方网站 【办税指南】要求,准备材料。
  办税指南可通过上海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 > 【纳税服务】 > 【办税指南】 >【申报纳税】进行查询。
  相关申报表通过上海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 】> 【纳税服务】 >【 下载中心】 >【表格下载】 > 【申报征收类】进行下载。
  三、申报结果反馈
  申报完成后,我们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寄(快递)方式向您反馈办理结果。
  四、温馨提示
  1. 邮寄(快递)申报材料时,请您务必一并提供相应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便于后续我们能尽快向您反馈办理结果。
  2. 2月申报截止日期为24日,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快递)时间较长,请您务必提前准备并邮寄(快递)申报材料。
  3. 所有邮寄(快递)的申报材料请您务必盖好公章。
  4. 建议您事先签订三方协议并保证账上金额,申报扣款后,您可直接至电子税务局打印完税证明。
  如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12366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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