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北省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北省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18年2月24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国家税务局,司法局:
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司法部关于开展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税法普及教育,扎实推进我省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建设,经各市国家税务局推荐,河北省司法厅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评审决定,确定河北经贸大学“中国发票博物馆”、衡水市冀州区国家税务局为“河北省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现予以公布。
深入开展“河北省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是推动税法普及教育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有效载体和重要途径,对深入普及税法,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首批“河北省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在开展税收法治宣传和税法普及教育实践活动中,特色鲜明,效果突出,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希望获评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为推动税法普及教育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作出新贡献。
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首批“河北省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的建设经验,按照建设标准和要求,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突出特色,依托其广泛开展税收普法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升税务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持续推进社会税收共治,为加快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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