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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冀财税〔2019〕30号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和举报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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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
文件编号: 冀财税〔2019〕30号
文件名: 河北省财政厅 冀财税〔2019〕30号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和举报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9-05-1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和举报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冀财税〔2019〕30号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和举报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冀财税〔2019〕30号
  全文有效
  2019.5.14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减税降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
  为全力推进减税降费工作,充分发挥政策红利,确保国家和我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高效落实,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部署专项计划》的通知要求,省减税降费工作小组综合推进组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和举报制度》、《河北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评估报告制度》和《河北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宣传服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河北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和举报制度
  2.河北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评估报告制度
  3.河北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宣传服务制度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5月14日
  

  

  

  附件1
  河北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和举报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查处力度,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部署专项计划》,建立信息公开和举报制度。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权责清单及实际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梳理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实现税费政策信息阳光化。同时,大力整治查处各类违规征税和乱收费等行为,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
  二、信息公开
  公开原则。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制发、谁更新、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的税费政策外,均应按信息公开要求进行公开。
  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各项税费政策文件、规章制度;各类税费的征收依据、项目名称、具体征收标准、减免对象范围和标准、税费征收业务流程;违规投诉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等。
  公开方式。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手机客户端、报刊、新闻媒体推送等多种信息公开形式,以及在纳税收费大厅现场公开公示,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最新税费政策信息。
  三、举报处理
  举报方式。各级税费政策管理和征收部门要通过媒体、报刊或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方便社会各界提供违规征收的问题线索。
  台账管理。为保障群众和市场主体对减税降费政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权,确保所反映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实行举报登记制度,进行台账管理,并由专人负责。
  分级管理。省级税费政策管理部门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属职责范围内有权办理的依规办理。属于本级执收部门的被举报事项,由本级税费政策管理和执收部门直接受理;属于市县部门的被举报事项,交由市县税费政策管理和执收部门办理。举报受理部门要建立举报线索事项登记卡,如需转办须填写移交举报线索通知单,连同相关资料一并移交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核查程序。各级收费政策管理和执收部门负责对投诉举报事项开展核查。对反映省本级部门和单位税费征收问题事项的,由省相关税费政策管理和执收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核查。对反映市县地方部门和单位税费征收问题事项的,由市县税费政策管理和执收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核查。
  违规处理。对违规事实情况,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进行处罚。
  结果反馈。核查结果按要求向举报受理单位和部门报送有关转办举报投诉事项核查处理情况,详细说明投诉事项办理过程、存在的问题、核查处理结果及有关意见建议等。
  四、工作要求
  财政、税务、收费政策相关管理和执收部门要按照职责范围做好税费政策信息公开,受理举报事项。成员单位要相互协调配合,加强信息共享、通力合作,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扎实有效。
  

  

  

  附件2
  河北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评估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效果,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部署专项计划》,建立减税降费评估报告制度。
  一、评估目标
  确保我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估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 促进减税降费工作取得实效。
  二、评估内容
  按照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要求,重点评估政策执行情况,政策覆盖面,群众对政策执行的满意度、获得感。评估各市在推进减税降费过程中职责履行情况、财政收入变化情况、对大规模减税降费形成的财力缺口所采取的对策等情况,总结经验做法。
  (一)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方面
  一是评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否按照优惠政策将所得额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足额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二是评估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跟踪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增值税各项评估工作。三是评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实情况,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是否及时享受了优惠。四是评估地方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按照规定享受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等优惠。五是评估社会保险费降低费率政策执行情况。六是及时将国家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纳入评估范围。全省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分别按季度、半年、年度进行评估。
  (二)规范涉企收费方面
  一是评估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执行情况。对照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评估清单执行是否到位。二是评估已出台政策措施的落地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实行专报制度。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经验做法、政策落实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报送省减税降费综合推进组和主管部门,便于充分了解减税降费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完善减税降费措施。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级各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减税降费政策落实,随时掌握政策落实情况,认真做好分析评估工作。
  (三)跟踪运行动态。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情况, 对遇到的普遍问题、共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统筹分析解决。
  (四)报送评估报告。各市要认真开展评估工作,积极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分别于季度、半年、年度征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报送当地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附件3
  河北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宣传和服务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优化税费征纳环境,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部署专项计划》,建立减税降费宣传和服务制度。
  一、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
  及时组织实施税收政策发布、政策解读、政策宣传,强化税收政策宣传针对性。利用纳税人学堂、专题培训、辅导课件等形式,分层次、分行业、分类别地组织开展税费政策培训。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以及新媒体等多种信息化手段,开展政策宣传。动态调整税费目录清单,方便纳税人、缴费人查询,增强政策服务精准度。
  二、继续降低办税成本
  进一步精简纳税人报送资料,实行涉税资料清单管理,清单之外原则上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提升纳税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开发推行纳税服务监控管理系统。完善办税服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压缩纳税人办税时间、完善优化网上办税功能、方便自助办税,推广星级办税服务厅经验做法。
  三、优化征管服务方式
  针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财务管理状况,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税收征管方式、简化征管业务办理流程。简化纳税人备案手续,相关资料自行留存备查,减轻纳税人办税工作负担。缩短审核办理出口退税时间,简化纳税业务流程。
  四、构建多渠道服务体系
  实行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管理,积极推行电子办税,扩大网上涉税事项范围,实现更多业务网上一次办结。积极推动第三方非银行支付缴纳税款,丰富社保费缴费方式,简化缴费程序,建立多样化的便捷缴费渠道。加强税收信息系统优化整合工作,提高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及办税服务质量和效果。
  五、积极落实便民措施
  针对群众反映集中、需求迫切的问题,推出一系列让纳税人看得见、得实惠、见效快的改革措施,实现税费事项“一厅通办”、纳税服务热线“一人通答”,进一步方便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提升跨区域经营纳税人服务水平,为全省纳税人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办税缴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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