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15
  • Tax100会员 28013
查看: 558|回复: 0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出函〔2000〕5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进出口公司出口经营范围内的非自产产品退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489
2020-6-17 10:5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zsdy-sfcx.shui12366.com/xjsf/html/zw.html?#EZynxe9ZJy3hmdJlvpqKIQ==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内国税出函〔2000〕5号
文件名: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出函〔2000〕5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进出口公司出口经营范围内的非自产产品退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0-12-0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进出口公司出口经营范围内的非自产产品退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内国税出函〔2000〕5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进出口公司出口经营范围内的非自产产品退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954号)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