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
内国税出函〔2005〕4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37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力量对出口企业2004年度出口货物进行认真清算。各地将本地区《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快报表》于2005年1月18日前以网络报表形式上报区局,2004年度清算报告、清算报表和2004年度审核软件数据库于2005年4月16日前上报区局。
二○○五年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