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16
  • Tax100会员 28012
查看: 555|回复: 0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出函〔2006〕33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合同备案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489
2020-6-17 10:3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zsdy-sfcx.shui12366.com/xjsf/html/zw.html?#DEtS6mcX67NOFRCRhSpiEw==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内国税出函〔2006〕33号
文件名: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出函〔2006〕33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合同备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6-09-2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47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旗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负责受理所辖出口企业按照国税函〔2006〕847号规定申报的出口合同备案工作。
  二、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局于2006年10月25日前,将本次合同备案工作以及《出口合同备案统计表》(见国税函〔2006〕847号附件2,不含出口煤炭)一同书面报告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