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015
  • Tax100会员 28006
查看: 588|回复: 0

财税〔2010〕12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五批免征营业税的改制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名单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653
2020-6-17 10: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ldms/front/lawArticleInfo/infoShow.do?lawArticleId=9677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财税〔2010〕120号
文件名: 财税〔2010〕12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五批免征营业税的改制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0-12-2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五批免征营业税的改制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名单的通知
财税〔2010〕120号

  注释:全文废止或失效。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4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深圳、广西、重庆、四川、贵州、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现将第五批改制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名单以及前四批名称发生变更的改制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名单发给你们,请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革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7]99号)的规定执行相关营业税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