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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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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津国税发[2012]104号 |
文件名: |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津国税发[2012]104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部分市级定点联系企业开展税收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2012-09-05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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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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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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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部分市级定点联系企业开展税收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津国税发[2012]104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部分市级定点联系企业开展税收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津国税发[2012]104号
全文有效
2012年9月5日
天津市市级定点联系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大企业税收专业化服务与管理,引导和帮助企业防范税收风险,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决定,对市级定点联系企业分期分批开展税收风险评估工作。税收风险评估工作利用国家税务总局研发的税务风险评估软件,按照企业自我评估、税务机关集中分析核查、汇总反馈评估结果的程序实施。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的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税收风险评估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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