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00
  • Tax100会员 33322
查看: 606|回复: 0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税流[2001]435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关于发布〈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 实施产品检验及生产一致性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6-13 10:3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xfs//200609/t284968.html
发文单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沪税流[2001]435号
文件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税流[2001]435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关于发布〈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 实施产品检验及生产一致性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1-09-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关于发布〈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 实施产品检验及生产一致性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沪税流[2001]435号


   
财税七分局:
现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布〈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实施产品检验及生产一致性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82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经贸产业[2001]821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