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64
  • Tax100会员 33644
查看: 727|回复: 0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京地税检[1995]505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稽查臂章管理办法》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999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999
2020-6-12 11:3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京地税检[1995]505号
文件名: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京地税检[1995]505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稽查臂章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5-11-0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稽查臂章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地税检[1995]505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稽查臂章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地税检[1995]505号
  全文有效
  1995年11月2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燕山支局、市局直属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992]23号文件规定,市局统一制作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稽查臂章。为了做好稽查臂章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稽查臂章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稽查臂章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稽查臂章的管理和发放工作,按照《关于税务稽查臂章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发放范围。
  2、各单位按照现有从事税务稽查的人数,填写《稽查臂章发放登记表》,于1995年11月30日前报市局税务检查处。市局税务检查处将登记表统计的人数切号发放,由各单位进行编号后,下放给稽查人员,并将发放情况,造册登记,报市局备案。
  主 题 词: 税务,稽查,管理,通知
  

  附件: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稽查臂章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992]123文件规定,市局统一制作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稽查臂章。现就稽查臂章的发放、使用、管理等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本市地方税务局对纳税人履行税务稽查任务的稽查人员,需配发稽查臂章。具体发放范围:市局税务检查处、市局直属稽查分局和各区、县局税务检查科、稽查所的干部。
  2、稽查臂章应严格限于税务稽查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使用。
  3、税务稽查人员每人发放稽查臂章一枚。稽查臂章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他人。
  4、稽查臂章持有人应妥善保管臂章,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市局,按规定办理补发手续。
  5、稽查臂章持有人调离税务机关或因换岗而不符合发放范围时,应将臂章交还市局。
  6、各单位应将臂章发放情况按臂章编号,造册登记,报市局备案。
  7、此规定从1995年11月1日起招待。
  附件:稽查臂章发放登记表(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