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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部分地区2022年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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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6 10: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部分地区2022年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日期: 2022-04-1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部分地区2022年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部分地区2022年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22.4.14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现将延长部分地区2022年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太原市、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阳泉市平定县、朔州市应县、运城市临猗县等地范围内按月、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将申报纳税期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9日。
  二、对受疫情影响到4月29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延期至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补办延期申报手续无需预缴税款。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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