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凸显数字化绿色化趋势——2021国际税改回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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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11 17:3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凸显数字化绿色化趋势——2021国际税改回望

来源:中国财经报

原文链接:http://www.ctaxnews.com.cn/2022-02/09/content_993252.html


2021年,全球经济复苏受疫情冲击再度受挫,但强劲发展的数字经济成为后疫情时代推动经济复苏的新抓手。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对现行基于传统经济模式设计的国际税收规则体系形成冲击。2021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的声明》,启动国际税收体系百年来的最大变革。世界各国积极协调数字服务税、推动税收征管数字化,欧盟委员会公布碳边境调节机制,国际税收改革发展数字化绿色化趋势明显。


数字经济国际税收制度改革达成全面共识

为积极应对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数字经济国际税收规则体系改革步伐明显加快。2021年7月1日,G20/OECD包容性框架下130个成员辖区就“双支柱”方案达成初步共识。10月8日,136个成员辖区进一步达成全面共识,发布了《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的声明》。10月31日,G20领导人第十六次峰会通过《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罗马峰会宣言》,核准实施OECD的“双支柱”方案。“双支柱”方案中的支柱一是突破现行国际税收规则关于物理存在的限制条件,向市场国重新分配大型跨国企业的利润和征税权,以确保相关跨国企业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更加公平地承担全球纳税义务。支柱二是将全球最低企业所得税税率设为15%,以确保大型跨国企业在每个辖区的有效税率都至少能达到全球最低税率标准。从2023年起,年收入超过7.5亿欧元(约合8.7亿美元)的公司都将适用这一税率。据OECD测算,支柱一预计影响全球规模最大且最具盈利性的约100家跨国企业集团,每年将有超过1250亿美元的利润重新分配给市场国;支柱二全球最低税率为15%,预计每年在全球范围内增加1500亿美元的企业所得税收入。


双支柱”方案获得国际社会的积极响应与普遍支持,并逐步进入实施阶段,是国际税收制度改革的里程碑事件。2021年11月19日,美国众议院以236票对212票通过了《重建美好未来法案(BBBA)》,修改全球无形低税所得(GILTI)制度,将GILTI税率设定为15%。12月20日,OECD发布《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立法模板》,标志着支柱二方案设计基本完成。12月22日,欧盟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建议欧洲议会以指令形式制定法律,确保欧盟成员国能按照统一标准实施G20/OECD包容性框架在“双支柱”方案中所达成的全球最低税方案。由此可以预见,由于“双支柱”方案能够有效兼顾不同发展阶段经济体的税收利益,消除单边措施恶化全球贸易形势的风险,反映世界各国的共同利益诉求,或将逐步成为绝大多数国家的首选解决方案。


数字服务税单边措施磋商取得积极进展

在数字经济国际税收规则改革尚未到位的情况下,部分国家通过采取单边措施应对经济数字化的税收挑战,极力维护本国税收利益,例如法国推出数字服务税、印度推出衡平税等。


2021年,数字服务税单边措施被频频酝酿,欧盟委员会计划新增的作为欧盟财税来源的数字课税以及捷克欲引入的数字服务税因多种因素暂被搁置或撤回;而加拿大则于2021年12月14日发布立法草案明确指出,如果支柱一方案未能在2023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并生效执行,那么加拿大将从2024年起征收数字服务税,并追溯适用至2022年,背离当前大势。


虽然一些国家表示数字服务税仅为国际税收规则改革落地前的临时性措施,但是仍可能因存在歧视性而引发别国的贸易报复。为此,世界各国积极磋商协调数字服务税问题,并取得积极进展。例如,美国与亚欧多国就数字服务税等单边措施达成协议。2021年10月21日,美国财政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已与奥地利、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和英国发表联合声明,就“从现有单边税收措施向支柱一生效实施的过渡期安排”达成一致协议。该过渡期是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到支柱一多边公约生效日期或2023年12月31日之前。这项协议的达成标志着美欧之间以数字服务税为典型代表的单边税收措施的争端或可暂时告一段落,美国将取消针对欧洲五国产品征收的惩罚性关税,而欧洲五国承诺在“双支柱”方案生效时将完全撤销数字服务税的单边税收措施,双方各取所需。但是如果支柱一未能如期有效执行,则协议作废,欧洲五国可能重新实施数字服务税。11月22日,美国财政部与土耳其就土耳其现有数字服务税向新的多边解决方案过渡的折衷协议发布联合声明,双方同意美国先前与欧洲五国达成的相同条款将适用于土耳其。11月24日,美国财政部宣布与印度就其衡平税向新的多边解决方案过渡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协议依旧类同于与欧洲五国的磋商内容。


联合国也在2021年积极协调数字服务所得征税规则。2021年4月20日,联合国税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决定,在《联合国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范本》中增加第12B条款,针对跨境自动化数字服务所得,例如在线广告服务、提供用户数据、在线搜索引擎、在线中介平台服务、社交媒体平台、数字内容服务、在线游戏、云计算服务和标准化在线教育服务等所得,允许来源国征收预提所得税。该条款突破了传统国际税收规则下对非居民在来源国构成常设机构的要求,扩大了来源国在税收协定下对跨境自动化数字服务所得的征税权,可以维护发展中国家作为来源国时的税收利益。联合国在协定范本中增加该条款,是作为解决经济数字化征税难题的方案,供各国决定是否纳入其双边税收协定之中。


各国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明显加快

2021年,受疫情影响,世界各国税务机关不断加大资源投入,进一步加快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特别是“双支柱”方案重塑百年国际税收新规则,致使税收管理的数字化转型更是迫在眉睫。以第十三届OECD税收征管论坛(FTA)发布《税收征管3.0:税收征管的数字化转型》报告为开端,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的国际合作进程明显加快。2021年4月15日,FTA能力建设高级别会议召开。9月15日,FTA发布的《税收征管2021:OECD、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的可比信息》报告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政府部门的数字化转型,而税务部门处于这一发展的最前沿,全球税务部门正投入大量资源开发电子服务和数字解决方法,以适应数字化转型的变化。12月16日至17日,第十四届FTA视频会议围绕国际税收挑战、征管能力建设、落实数字经济税收改革“双支柱”方案、征管数字化转型、后疫情时代对税收征管的挑战等议题进行讨论,通过了《2021年FTA大会公报》。与会各方一致同意在“双支柱”方案落地、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和税收能力建设等关键领域进一步展开合作。


OECD主导推动世界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的同时,“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也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2021年9月7日至9日,第二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以视频形式成功举办。论坛以“数字时代的税收信息化能力建设”为主题,设置税收征管信息化、纳税服务信息化、新技术在税务领域的前景展望和涉税数据治理四大议题,集纳各国经验做法,促进征管能力提升。为进一步提升各成员税收信息化能力建设和深化合作机制建设,第一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理事会主席、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提出了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交流、加大税收信息化培训援助、加快推进合作机制建设等倡议。12月16日,以“税收征管信息化”为主题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线上专题研讨会召开,进一步讨论新技术与税务部门数字化转型情况。


欧盟绿色新政推动税制绿色化

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所引发的全球气候变暖是21世纪人类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在《巴黎协定》下,各国政府相继公布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时间表。欧盟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风向标”。为落实欧盟绿色新政,实现2030年减排目标、2050年碳中和目标,2021年7月14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一揽子环保提案,其中包括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立法草案。该草案要求,2023—2025年过渡期内,碳边境调节机制将覆盖钢铁、铝、化肥、水泥和电力等行业,要求特定产品履行排放报告义务,无需缴纳税费。过渡期内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仍以免费配额为主。在2026年过渡期结束后,欧盟将对特定产品逐步加大税费征收力度,以每年10%的幅度减少免费配额,直至2035年完全实施碳边境调节机制。2021年3月,欧洲议会通过设立碳边境调节机制的有关决议,并表示该机制会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规则兼容。


在欧盟推动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同时,联合国也积极研究协调开征碳税问题。2021年10月11日联合国发布的一份报告强调,亚太地区经济体迫切需要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包括在各国极有可能相互征收碳税的情况下,考虑如何保持其贸易竞争力。10月25日,联合国税务委员会在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举办的线上会议上发布《2021年发展中国家碳税手册》。该手册概述了各国可能希望引入碳税的一些常见理由,并提供了可能满足各国不同需求和优先事项的政策设计和征管选项。该手册为政策制定者提供碳税开征的决策参考,并为推动实施碳税进程提供实用性指南。

相信随着碳中和趋势加速,世界各国加快实施绿色新政,国际税制改革的绿色化特征也将越来越明显。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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