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85
  • Tax100会员 33197
查看: 705|回复: 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京国税函〔2002〕583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遇法定休假日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锁死期调整问题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999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999
2020-6-8 10:3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京国税函〔2002〕583号
文件名: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京国税函〔2002〕583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遇法定休假日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锁死期调整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2-10-0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遇法定休假日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锁死期调整问题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2〕583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遇法定休假日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锁死期调整问题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2〕583号
  全文有效
  2002-10-08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明电[2002]38号)和征管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遇法定休假日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锁死期调整问题规定如下:
  一、按照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如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锁死期应调整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如:2002年11月10日是星期日,11月11日征期顺延一天,则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锁死期的调整工作,应于2002年9月30日前完成,由系统默认值或上期设置值调整为“11”。
  二、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锁死期的调整工作必须由各局征收部门的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不得进行操作。
  请依照执行。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