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货币政策操作
2018 年,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更加复杂多变,中国人民银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并根据形势变化,前瞻性地采取了一系列逆周期调节措施,做到松紧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一、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
灵活开展短期逆回购操作。以 7 天期逆回购为主搭配不同期限品种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及时对冲税收、节日现金投放、季末监管考核等因素对流动性的冲击,弥补短期流动性缺口,将银行体系流动性总量保持在合理充裕水平。同时,针对金融体系结构性去杠杆过程中,市场流动性内生波动阶段性加大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厚关键时点的流动性缓冲垫,维护金融市场平稳运行。在此基础上,通过《公开市场业务交易公告》传递流动性形势变化等相关信息,提高货币政策操作的透明度,有效引导市场预期,增强操作效果。
引导货币市场利率中枢下行。货币市场基准性的 DR007 中枢从年初的 2.9左右下降至 2.6左右,第四季度以来至 2019 年春节前保持平稳。2018 年第一季度,央行公开市场 7 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在美联储加息后上行 5 个基点,其他操作品种利率相应上行;第二季度以来,美联储继续加息三次,中国人民银行保持公开市场操作利率稳定, 巩固货币市场利率下行逐步传导至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的效果,为稳定实体经济融资需求、降低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创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也有利于稳定市场对经济前景的预期。
2018 年,中国人民银行累计开展逆回购操作 10.84 万亿元,其中 7 天期操作 7.1 万亿元,14 天期操作 2.6 万亿元,28 天期操作 9100亿元,63 天期操作 2300 亿元。年末,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余额为 8400亿元。
二、适时开展中期借贷便利和常备借贷便利操作 适时开展中期借贷便利操作,弥补银行体系中长期流动性缺口, 中期借贷便利成为央行基础货币供给的重要渠道。2018 年,中国人民银行累计开展中期借贷便利操作 49510 亿元,均为 1 年期。各季度分别开展中期借贷便利操作 12235 亿元、11865 亿元、16640 亿元、8770 亿元,期末余额为 49315 亿元,比年初增加 4100 亿元。第二季度中期借贷便利利率上行 5 个基点,此后保持稳定,2018 年最后一期操作 1 年期利率为 3.30。4 月和 10 月,部分金融机构使用降准释放的资金臵换中期借贷便利共 13515 亿元。
在春节期间和月末、季末等货币市场利率易发生波动的时点,及时开展常备借贷便利操作,满足中小金融机构短期流动性需求。2018 年,中国人民银行累计开展常备借贷便利操作共 4385 亿元,各季度分别开展常备借贷便利操作 1069 亿元、1425 亿元、519 亿元、1372 亿元,期末余额为 928 亿元。探索发挥常备借贷便利利率作为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促进货币市场平稳运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需要,第一季度上调常备借贷便利利率 5 个基点,此后保持稳定,目前隔夜、7 天、1 个月利率分别为 3.40、3.55 、3.90 。
三、降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2018 年四次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加强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1 月,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全面实施,释放资金约 4500 亿元。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是将原有定向降准政策拓展和优化为统一对普惠金融领域贷款达到一定标准的金融机构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4 月和 10 月,中国人民银行两次下调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各1 个百分点,并臵换部分中期借贷便利,净释放资金约 1.15 万亿元。7 月,中国人民银行下调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 0.5 个百分点。其中,五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十二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释放资金约 5000 亿元,用于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其他金融机构释放资金约 2000 亿元。这些降准措施能够增加银行体系资金稳定性,优化流动性结构,增加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和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资金来源,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2019 年 1 月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调整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标准,完成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动态考核。一是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1 个百分点,分两次实施,并对金融机构 2019 年第一季度到期的中期借贷便利不再续做,释放长期资金约 3000 多亿元。二是自 2019 年起将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小型和微型企业贷款考核标准由“单户授信小于 500 万元”调整为“单户授信小于 1000 万元”,有利于扩大普惠金融定向降准优惠政策的覆盖面,使更多的小微企业受益。三是完成 2018 年度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动态考核,在政策激励下,与上年相比,更多金融机构达到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标准,净释放长期资金约 2500 亿元。这次降准臵换中期借贷便利,加上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动态考核和 1 月开展的 2575 亿元定向中期借贷便利操作,共释放长期资金约 8000 亿元。
专栏 2 当前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 2019 年 1 月 4 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1 个百分点,分两次实施,已于 1 月 25 日调整到位。目前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的基准档次大体可分为三档,即大型商业银行为 13.5%、中小型商业银行为 11.5%、县域农村金融机构为 8%。大型商业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6 家。中小型商业银行主要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和外资银行。县域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村镇银行。
在基准档次的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还实施了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和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相关考核政策。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小型商业银行可参与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考核,达到一定标准的机构可在相应基准档次上降低 0.5 个或 1.5 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要求。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县域农村金融机构用于当地贷款发放的资金达到其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的,可在相应基准档次上降低 1 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要求。这两项政策旨在激励金融机构将更多的信贷资源配置到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金融领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已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完成了 2018 年度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动态考核调整工作。
综合上述政策,目前 6 家大型商业银行均至少达到普惠金融定向降准第一档标准,实际执行存款准备金率为 12%和13%;中小型商业银行实际执行存款准备金率为 10%、11%和 11.5%;县域农村金融机构实际执行存款准备金率为 7%和 8%。绝大部分金融机构都适用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目前政策性银行执行 7.5% 的存款准备金率,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执行 6%的存款准备金率。全部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 11%。
四、继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
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充分发挥宏观审慎评估(MPA)的逆周期调 节作用。调整 MPA 政策参数,扩大金融机构广义信贷增长空间,支持符合条件的表外资产回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同时,发挥好 MPA 的结构引导作用,增设专项指标,考察金融机构支持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和债转股工作的情况。
适时调整外汇风险准备金率。2018 年第二季度以来,受贸易摩擦和国际汇市变化等因素影响,外汇市场出现了一些顺周期波动的迹象。为防范宏观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加强宏观审慎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8 月 6 日起,将远期售汇业务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从 0 调整为 20%。
出台资管新规和行业细则。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2018 年 3 月 28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资管新规》。经国务院同意,4 月 27 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按照产品类型统一监管标准,核心在于弥补监管短板、治理市场乱象、防范系统性风险。7 月 20 日,为指导金融机构更好地贯彻落实《资管新规》,确保在中美经贸摩擦等外部冲击因素增多、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下降的形势下平稳有序实施《资管新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8】129 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过渡期内的具体操作性问题,向社会传达了支持实体经济融资的积极信号。《通知》发布后,资管产品发行有所加快,机构因观望而暂停的投资得以恢复, 市场信心得到提振。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监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出台配套细则。2018 年 9 月以来,银行理财、银行理财子公司、证券私募资管等行业细则发布实施,在《资管新规》的总体框架下,进一步明确各行业资管业务监管要求,推动资管业务回归本源, 引导资管资金以合法、规范形式进入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
五、支持扩大小微、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投放 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和抵押补充贷款等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和民营企业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2018 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共 4000 亿元,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 0.5 个百分点,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信贷投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年末,全国再贷款再贴现余额合计 8332 亿元,比年初增加 3009 亿元。其中支农再贷款余额为2870 亿元(含扶贫再贷款 1822 亿元),支小再贷款余额为 2172 亿元, 再贴现余额为 3290 亿元。2018 年,对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银行发放抵押补充贷款共6919 亿元,年末余额为 33795 亿元。
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2018 年 12 月,中国人民银行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为金融机构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来源,定向支持其扩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信贷投放。中国人民银行于2019 年1 月 23 日开展了第一季度定向中期借贷便利操作,操作利率比中期借贷便利低 15 个基点,操作数量为 2575 亿元,与金融机构支持小微、民营企业的力度挂钩,有利于撬动银行信贷支持实体经济薄弱环节。 创设央行票据互换工具(CBS),推动永续债发行。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明确将永续债到期日设臵为银行存续期并允许计入其他一级资本。2019 年 1 月 25 日,首单永续债顺利发行,认购倍数超过 2 倍,票面利率处于此前市场预测发行利率区间的下限。为提高银行永续债(含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的流动性,支持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中国人民银行于 2019 年1 月创设央行票据互换工具(CBS),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可以使用持有的合格银行发行的永续债从人民银行换入央行票据。2 月 20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首次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费率为0.25%,操作量为 15 亿元,期限 1 年。CBS 操作可以增加持有银行永续债的金融机构的优质抵押品,提高银行永续债的市场流动性,增强市场认购银行永续债的意愿,从而支持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为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创造有利条件,也有利于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缓解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由于央行票据互换操作为“以券换券”,不涉及基础货币吞吐,对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影响是中性的,不是量化宽松。
适当扩大央行担保品范围。将不低于 AA 级的小微、绿色和“三农”金融债,AA+、AA 级公司信用类债券,以及优质的小微企业贷款、民营企业贷款和绿色贷款、主体评级不低于 AA 级的银行永续债纳入央行合格担保品范围。在全国范围推进信贷资产质押和央行内部评级工作。
专栏 3 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 稳健货币政策保持松紧适度的“度”,主要体现为总量要合理,结构要优化, 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要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一方面要把握流动性的总量,既避免信用过快收缩冲击实体经济,也要避免“大水漫灌”影响结构性去杠杆;另一方面要把握流动性的投向,着力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滴灌的作用,在总量适度的同时,把功夫下在增强微观市场主体活力上。平衡好总量和结构的关系,做到“松紧适度”,需要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
传统经济理论认为,货币政策是短期的总量政策,难以有效调整经济结构。这个理论一定程度上是成立的,但也不是绝对的。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 主要发达经济体对于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理论和实践探索逐步深入,欧央行推出定向长期再融资操作(TLTRO)、英国央行推出融资换贷款计划(FLS)、日本央行推出贷款支持计划(LSP),对疏通货币政策传导、加大对实体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的货币政策则一向注重与信贷政策、产业政策等协调配合,在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方面有长期的实践和较好的基础,如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信贷政策等,在支持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8 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前瞻性加强预调微调,保持了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但从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看,央行在将流动性注入银行体系后,能否有效运用和传导出去,还取决于资金供、求双方的意愿和能力。若信用扩张受到多重约束,金融体系“有钱”难以运用出去,这种情况下仅靠总量调节,则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实际上调节好结构有助于控制好总量,结构调节不好,总量可能也调控不好。因此,在总量上保持合理充裕的同时还要考虑调整结构,更有针对性地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把金融资源更多引向实体经济。现代信用货币制度下, 银行的信用扩张是货币体系运行的中枢。改善货币政策传导,关键是引导银行的行为,不能靠行政性的办法,而是要从机制上下功夫,引入市场化的正向激励机制,鼓励商业银行主动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2018 年以来,面对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中国人民银行积极主动作为,坚持市场化原则,通过设计激励相容的机制,将逆周期调节措施与补短板、加强长期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创新和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着力提高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的支持。一是四次定向降准释放中长期资金,优化流动性结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小微、扶贫、“双创”等普惠领域和民营企业、债转股等支持力度。二是创新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发放模式,采用“先贷后借”的报账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将资源更多投向民营、小微企业。要求金融机构在“先借后贷”模式下,对运用再贷款发放的贷款建立台账管理制度。采取“一次授信、多次发放”方式提高再贷款审批发放效率。三次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共计 4000 亿元,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 0.5 个百分点。在 12 个省开展优化运用扶贫再贷款发放贷款定价机制试点工作。三是扩大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合格担保品范围。将不低于 AA 级的小微企业金融债以及未经央行内部评级的正常类普惠小微贷款、民营企业贷款、绿色贷款纳入合格抵押品范围,将普惠金融小微企业贷款考核口径从单户授信 500 万元以下扩至 1000 万元以下。四是发挥宏观审慎评估(MPA)的结构优化作用。增设专项指标,考察金融机构支持小微、民企融资和债转股等情况。五是创新推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中国人民银行提供部分初始资金,依托专业机构市场化运作,为民营企业发债提供信用支持。六是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工具,向主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的长期流动性,数量与其支持小微、民营企业的力度挂钩。七是加快推进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以永续债为突破口启动新一轮银行资本补充,创设央行票据互换工具,为银行发行永续债提供流动性支持。
总体来看,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在发挥引导作用、支持和改善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结构上,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有边际改善,呈“量增、价降、面扩、回暖”的特点。2018 年普惠小微贷款大幅多增,年末余额同比增速比上年上升 8.2 个百分点,融资成本趋于下降,12 月份新发放的 1000 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平均为 6.28%, 比上年同期低0.26 个百分点。2018 年末,金融机构对普惠口径小微主体授信1815 万户,比上年末增加 465 万户,增长 34.5%。2018 年末,民营企业及个人本外币贷款余额占非金融部门贷款余额的 61.6%,较上年末提高 0.7 个百分点。2018 年末,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贷款余额合计 90.6 万亿元。其中,国有企业贷款余额47.7 万亿元,占比 52.6%;民营企业贷款余额 42.9 万亿元,占比47.4%。民营企业贷款与国有企业贷款占比大体相当。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启动以来, 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也出现改善。
推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由中国人民银行运用再贷款提供部分初始资金,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担保增信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同时,积极支持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债券信用增进公司等机构,在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的基础上,运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多种手段,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改善营商环境、督导民营企业规范经营中的作用。支持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和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拓宽支小资金来源。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实地督导,强化政策落地传导。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定暂遇困难的民营企业融资。此外,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工具方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按照公开透明的程序,对出现资金困难的民营企业提供阶段性的股权融资支持。
专栏 4 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有效实施 2018 年我国经济总体保持平稳发展态势,但在内外部多重因素影响下,经济运行面临一些新的挑战,部分民营企业出现违约,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风险偏好下降,一些生产经营正常的民营企业遇到融资困难,部分民企陷入债务违约、信贷融资难度加大、股权质押风险上升的负向循环,企业财务状况不佳与融资环境变化相互强化。10 月 22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由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向专业机构提供初始资金支持,委托其按照市场化运作、防范风险原则,通过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担保增信等多种方式,为经营正常、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发债提供增信支持。
在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重点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通过专业机构的市场化运作,稳定和促进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二是遵循阶段性帮扶、限期有序退出的理念,重点支持遇到暂时困难, 但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竞争力的民营企业,满足其合理融资需求。三是建立风险共担机制,有效防范道德风险。
截至 2018 年末,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与金融机构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共同支持了 35 家民营企业发行 229.2 亿元债务融资工具,逐步发挥了引领市场预期、修复民营企业融资信心的作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环境得到改善, 市场信心增强。2018 年 11 月和 12 月民营企业合计发行债券 1550 亿元,同比增长约 70%,民营企业发债净融资 252 亿元,扭转了此前民营企业发债净融资连续半年下降的局面。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深入总结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落地以来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配套政策,继续积极推广支持工具,督促参与各方发挥合力,帮助更多民营企业改善融资状况。
六、充分发挥窗口指导和信贷政策的结构引导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加强信贷政策结构性调整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做好持续推进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升级、能源结构转型、民生领域普惠等金融服务,引导金融资源配臵到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要区域和薄弱环节,满足实体经济领域有效融资需求。一是深入开展金融精准扶贫。落实金融助推脱贫攻坚、金融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等政策,引导金融资源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优化运用扶贫再贷款发放贷款定价机制,推动金融扶贫和产业扶贫融合发展,提升金融扶贫精准度和有效性。二是做好农村金融服务。深化涉农金融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强化产品和服务创新。稳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三是促进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框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政策要求,审慎合规向地方政府融资,保障必要在建项目融资需求,规范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海洋经济发展等国家战略的金融支持,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五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对高质量制造业和科技创新领域的金融服务,加强对制造业关键领域和转型升级的资金支持。深化推进投贷联动和科技金融结合试点,优化对重点领域科创企业的金融服务。六是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臵,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提高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额度,更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研究金融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措施,持续做好助学、农民工、民族地区等薄弱环节和弱势群体金融服务。七是建立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八是完善资产证券化市场运行机制,统筹推进资产证券化。
七、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利率“两轨合一轨”。一是提高中央银行市场化利率调控能力,疏通货币政策传导。完善利率走廊机制,提高央行对市场利率的调控和传导效率。二是不断健全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进一步扩宽自律机制成员范围,目前自律机制成员已扩大至 2051 家,包括 15 家核心成员、1182 家基础成员和 854 家观察成员。三是加快推动大额存单发展。在维护市场秩序的情况下, 扩大大额存单发行主体范围,发挥大额存单在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方面的积极作用,“开好正门”。四是促进同业存单市场规范发展。明确自2019 年第一季度起将资产规模5000 亿元以下金融机构发行的同业存单纳入 MPA 同业负债占比指标进行考核。总体看,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并取得积极成效,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和风险管理能力有所提升,利率走廊初步建立,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不断健全,中央银行的利率调控和传导能力逐步增强。
八、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
保持人民币汇率弹性,稳定市场预期。2018 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中国人民银行坚持以我为主,适当兼顾国际因素, 在多目标中把握好综合平衡。第一季度,在美元走弱、跨境资本流动和外汇供求基本平衡的背景下,人民银行发挥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推动前期逆周期调控政策回归中性。第二季度以后,受美元指数走强和贸易摩擦影响,人民币汇率有所贬值。人民银行继续稳步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弹性,发挥汇率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的作用。同时,根据形势变化, 采取宏观审慎政策等一系列有针对性措施,包括加强与市场沟通、提高远期售汇风险准备金率、重启中间价报价“逆周期因子”等,并创新和丰富调控工具箱,着力引导和稳定市场预期。这些措施释放了积极信号,取得了积极效果,我国跨境资本流动、汇率预期和外汇市场运行基本平稳,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了基本稳定。
2018 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最高为 6.2764 元,最低为6.9670 元,243 个交易日中 104 个交易日升值、139 个交易日贬值, 最大单日升值幅度为 0.71(492 点),最大单日贬值幅度为 0.89(605 点)。人民币对其他国际主要货币汇率走势分化。2018 年末,人民币对欧元、英镑、日元汇率中间价分别为 1 欧元兑 7.8473 元人民币、1英镑兑 8.6762 元人民币、100 日元兑 6.1887 元人民币,分别较 2017 年末贬值 0.57%、升值 1.19%和贬值 6.47%。2005 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至 2018 年末,人民币对欧元汇率累计升值 27.61%,对日元汇率累计升值 18.05%。2018 年,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直接交易成交活跃,流动性明显提升,降低了微观经济主体的汇兑成本,促进了双边贸易和投资。
2018 年末,在中国人民银行与境外货币当局签署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下,境外货币当局动用人民币余额为 327.86 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动用外币余额折合 4.71 亿美元,对促进双边贸易投资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香港发行中央银行票据,丰富香港高信用等级人民币金融产品,完善香港人民币收益率曲线。2018 年 9 月 20 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特别行政区金融管理局签署了《关于使用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发行中国人民银行票据的合作备忘录》。11 月 7 日,中国人民银行通过香港金融管理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MU)债券投标平台,招标发行 200 亿元人民币中央银行票据,其中 3 个月和 1 年期品种各 100亿元,中标利率分别为 3.79和4.20。2019 年 2 月 13 日,中国人民银行再次通过香港金融管理局 CMU 平台,招标发行 200 亿元人民币中央银行票据,其中 3 个月和 1 年期品种各 100 亿元,中标利率分别为 2.45和 2.80。此次发行吸引了离岸市场众多投资者踊跃认购, 涵盖银行、基金、证券、中央银行、国际金融组织等多类机构。全场投标总量超过 1200 亿元,两期央行票据认购倍数均超过 6 倍。香港人民币央行票据发行符合市场需求,既丰富了香港市场高信用等级人民币投资产品系列和人民币流动性管理工具,也有利于完善香港人民币债券收益率曲线,有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九、深入推进金融机构改革
全面落实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方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改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有序推动建立健全董事会和完善治理结构、划分业务范围等改革举措,国家开发银行新一届董事会、中国进出口银行董事会已成立并有效运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董事会正在组建过程中。继续推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强化职能定位,加强风险防控,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
十、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一是深化依法行政和“放管服” 改革,持续开展简政放权和法规清理,提高外汇管理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二是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市场采购贸易跨境收付。三是支持区域开放创新与特殊区域建设。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一是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 资金汇出、锁定期限制,允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管理汇率风险,有序扩大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对外开放。二是扩大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额度,建立公开透明的额度分配机制。三是支持外汇市场发展产品和优化服务,延长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坚戈区域交易时间。切实维护外汇市场秩序。一是完善管理,打击转口贸易、内保外贷等领域的虚假、欺骗性交易。二是保持对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及其交易对手的高压打击态势,严厉打击网络炒汇违法犯罪活动,联合多部门合力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