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09
  • Tax100会员 33132
查看: 730|回复: 0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京劳社保发〔2009〕4号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999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999
2020-6-4 14:4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编号: 京劳社保发〔2009〕4号
文件名: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京劳社保发〔2009〕4号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9-01-0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劳社保发〔2009〕4号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劳社保发〔2009〕4号
  全文有效
  2009-01-07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国家及市政府有关规定,经批准,现就调整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事部门设立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的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费率由现行的2%调整为1.2%。
  二、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的调整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