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货币政策操作
2020 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挑战,人民银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响应及时有力,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灵活把握调控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坚持以总量政策适度、融资成本明显下降、支持实体经济三大确定性方向应对高度不确定的形势,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为保市场主体稳就业营造了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为疫情防控、经济恢复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
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2020 年第三季度以来,中国人民银行综合考虑银行体系流动性形势、金融机构流动性需求情况和政府债券密集发行等因素,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加强与中长期货币政策工具的协调配合,始终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总量合理充裕,既不松,也不紧,短、中、长期流动性供给均保持在与市场需求相匹配的合理均衡水平。同时,通过在《公开市场业务交易公告》中提前披露当月 MLF 操作规划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市场沟通,提高货币政策透明度,有效稳定市场预期。
引导货币市场利率围绕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平稳运行。第三季度以来,我国公开市场 7 天期逆回购中标利率始终保持在 2.20%不变,未受发达经济体持续实施宽松货币政策的影响,稳定释放政策利率信号, 展现稳健货币政策姿态。同时,合理搭配 7 天、14 天等公开市场操作 品种,及时对冲税期高峰、政府债券密集发行、季节性因素等带来的流动性短期波动,引导货币市场利率围绕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在合理区间内平稳运行,利率波动性进一步下降,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作为市场短期利率中枢的作用持续增强。2020 年第三季度,银行间市场存款类机构 7 天期回购加权平均利率(DR007)均值为 2.15%,比 2019 年第三季度降低 44 个基点;9 月末 DR007 为2.45%,比 2019 年 9 月末降低 40 个基点。
连续开展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第三季度,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 3 次、共计 150 亿元的 CBS 操作,期限均为 3 个月,费率均为 0.10%。2020 年以来,人民银行以每月一次的频率稳定开展 CBS 操作,累计操作量 460 亿元,对于提升银行永续债的二级市场流动性, 支持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发挥了积极作用。
常态化在香港发行央行票据。第三季度,中国人民银行在香港成功发行 3 期共400 亿元人民币央行票据。其中,3 个月期 200 亿元、6 个月期和 1 年期各 100 亿元。2020 年前三个季度,中国人民银行总共在港发行 9 期、1200 亿元人民币央行票据。香港人民币央行票据常态化发行不仅丰富了香港市场人民币投资产品系列和流动性管理工具,而且带动了境内外金融机构、企业等发债主体在离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对促进离岸人民币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2020 年 1~9 月,除中国人民银行以外的各类发债主体总共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超过 990 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25%,如果没有疫情影响,市场发债意愿可能更强。而且,随着发行量持续增长,离岸人民币债券的发行方式和发行地点也日益多样化,市场活跃度明显提升。
二、开展中期借贷便利和常备借贷便利操作
适时开展中期借贷便利操作。保证中长期流动性合理供给,发挥中期政策利率信号作用和利率引导功能。1~9 月,累计开展中期借贷便利操作 27000 亿元,期限均为 1 年,其中第三季度开展操作共 17000亿元,净投放中长期流动性 5500 亿元。9 月末,中期借贷便利余额为41000 亿元,比年初增加 4100 亿元。最新一期操作中标利率为 1 年期 2.95%,与 6 月末持平。
及时开展常备借贷便利操作。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需足额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发挥常备借贷便利利率作为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 促进货币市场平稳运行。1~9 月,累计开展常备借贷便利操作共 1574 亿元,其中第三季度开展操作共 60 亿元。9 月末,常备借贷便利余额为 25 亿元,隔夜、7 天、1 个月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分别为 3.05%、3.2%、3.55%,与 6 月末持平。
三、加大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货币政策根据不同阶段的特点把握好调控的力度、节奏和重点,提高政策直达性,强化对稳企业、保就业的金融支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一是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通过下调法定准备金率、中期借贷便利操作和公开市场操作,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护市场利率平稳运行,为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营造了适宜的流动性环境。在金融市场春节开市后提供了1.7 万亿元的短期流动性,有效稳定了市场预期,1~9 月三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了 1.75 万亿元长期资金。
二是分层次、有梯度地出台并落实好 1.8 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在疫情暴发初期,人民银行于 1 月 31 日设立了第一批 3000 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银行向医疗和生活物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财政给予 50%贴息后,企业实际融资成本降至 1.6%以下,有力支持了医疗和生活物资保供任务;在疫情蔓延势头得到初步控制、进入有序复工复产阶段,人民银行于 2 月 26 日增加第二批 5000 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商业银行以不超过1 年期 LPR+50 个基点的利率发放贷款,有力支持复工复产;在疫情防控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阶段,人民银行于 4 月 20 日增加第三批 1 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支持银行加大对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平均融资成本控制在 5.5%以内,全力以赴保市场主体。3000 亿元专项再贷款和 5000 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已于6 月末顺利收官,1 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截至 9 月末已落实超过 80%,对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保市场主体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突出直达性、精准性特点,积极推进两个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稳企业保就业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20 年 6 月 1 日, 人民银行创设两个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按月操作,累计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激励资金 47 亿元,支持其 6-9 月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本金共计 4695 亿元,加权平均延期期限为 12.6 个月,减轻了小微企业阶段性还本付息压力;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按季操作,累计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优惠资金 932 亿元,支持其 3-9 月发放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共计 2646 亿元,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四是发挥好各类金融机构力量。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督促国有大型银行加大力度支持普惠小微企业,落实好政策性银行专项信贷支持,引导地方法人银行服务好基层。金融管理部门通过深化 LPR 改革促进降低贷款利率、实施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减少收费等方式,引导金融部门向实体经济让利。据估算,截至 10 月末已实现让利约 1.25 万亿元。预计随着各项政策措施效果进一步体现,全年可实现让利 1.5 万亿元目标。
四、继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
发挥好宏观审慎评估(MPA)在优化信贷结构和促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作用。2020 年第三季度,中国人民银行继续完善宏观审慎评估中有关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和制造业融资的考核要求,确保新增融资重点流向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完善 LPR 运用相关考核, 推动银行加快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推动实体部门综合融资成本进一步下降。
适时调整外汇风险准备金率。2020 年以来,人民币汇率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双向浮动,弹性增强,市场预期平稳,跨境资本流动有序, 外汇市场运行保持稳定,市场供求平衡。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0 年 10 月 12 日起,将远期售汇业务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从 20% 下调为 0,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五、积极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积极运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再贴现和抵押补充贷款等工具,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三农”、扶贫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运用好专项扶贫再贷款支持扩大“三区三州”信贷投放,降低“三区三州”融资成本,促进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第三季度发放专项扶贫再贷款 72 亿元,9 月末,全国专项扶贫再贷款余额 291 亿元。9 月末,全国支农再贷款余额为 3784亿元,支小再贷款余额为 8008 亿元,扶贫再贷款余额为 1723 亿元, 再贴现余额为4822 亿元。1~9 月,中国人民银行对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银行净收回抵押补充贷款共 1031 亿元,其中第三季度净收回 747 亿元,9 月末余额为 34343 亿元。
当季度到期的定向中期借贷便利以中期借贷便利的形式续做。定向中期借贷便利为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提供了低成本长期稳定资金来源。2020 年 7 月 15 日,人民银行开展了 4000 亿元中期借贷便利操作,期限为 1 年,利率为 2.95%,其中包含对当月到期的定向中期借贷便利的续做,该工具可滚动续做,总期限为 3 年。9 月末,定向中期借贷便利余额 2966 亿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六保”决策部署,按照 2020 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人民银行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创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进一步完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体系,增强对稳企业、保就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一、创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贷款还本付息压力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普遍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贷款的还本付息压力,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及时出台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明确中小微企业贷款还本付息最长可延期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其中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按此政策,对 2020 年末前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小微企业均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一次延期还本付息。只要小微企业在申请延期时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金融机构即予以延期,做到“应延尽延”。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累计对189 万家市场主体的贷款本金和91 万家市场主体的贷款利息实施了延期,共涉及 4.7 万亿元到期贷款本息。
为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人民银行创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提供 400 亿元资金,以通过特定目的工具(SPV) 与地方法人银行签订利率互换协议的方式,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激励,激励资金约为地方法人银行延期贷款本金的 1%。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按月操作,合计对地方法人银行 6-9 月延期的 4695 亿元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金提供激励资金 47 亿元,惠及 50 万家小微企业。
二、创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有效提升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重小微企业经营风险相对较大,银行发放贷款时多要求小微企业提供抵质押担保,目前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其贷款总额的比重只有 8%左右。为缓解小微企业缺乏抵质押担保的难点痛点,提高地方法人银行发放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比重,人民银行创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提供 4000 亿元资金,通过特定目的工具(SPV)与地方法人银行签订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合同,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优惠资金支持。 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主要面向经营状况较好的地方法人银行。最近一个季度央行金融机构评级为 1-5 级的地方法人银行可申请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对评级达标的地方法人银行于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新发放的期限不少于 6 个月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人民银行通过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按地方法人银行实际发放信用贷款本金的 40%提供优惠资金,期限 1 年。支持计划惠及的小微企业要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
2020 年 3 月至 9 月,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 2.3 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发放 7961 亿元。其中,1-5 级地方法人银行发放 9733 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发放 3499 亿元。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按季操作,累计向 1-5 级的地方法人银行提供优惠资金 932 亿元,支持其 3-9 月发放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共计 2646 亿元,惠及 233 万家小微企业。
三、坚持市场化原则,增强资金支持的直达性和精准性 一是市场化。坚持金融机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商业化原则,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交易方式,设计激励相容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促使金融机构主动提升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二是直达性。直达实体经济并不意味着人民银行直接向企业提供资金,两项直达工具提供的资金支持仍通过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传导。直达工具将货币政策操作与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提供的金融支持直接关联,只要小微企业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地方法人银行按规定办理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或发放信用贷款, 即可获得工具支持,保证资金高效直达实体经济。
三是精准性。两项直达工具明确了政策支持的对象和范围,对象为主要服务小微企业的地方法人银行,范围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确保资金通过地方法人银行精准滴灌至小微企业。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按步骤实施好上述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还本付息压力,提高信用贷款比重,增强对稳企业、保就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六、发挥信贷政策的结构引导作用
人民银行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着力稳企业保就业,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一是加快推进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动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持续加强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现“增量、降价、提质、扩面”。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印发《关于落实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并完善政策,定期监测通报,加强宣传交流,强化政策落实传导。聚焦重点支持群体和重点企业,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政银企对接活动,提高融资对接有效性、精准性。二是扎实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强化对深度贫困地区和未摘帽贫困县的金融支持,加大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力度,巩固提升贫困地区基础金融服务质量,推进完善贫困地区金融扶贫配套机制,做好金融扶贫领域风险防范,推动建立金融支持巩固脱贫长效机制。三是不断加大乡村振兴金融投入。持续做好生猪生产等领域金融保障,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土地整治信贷支持力度,配合中央农办出台《关于扩大农业 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加大对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的金融支持,抓好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和小农户金融服务, 有效满足其经营发展融资需求。
七、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
推动完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促进降低贷款利率。一是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顺利完成。截至 8 月末,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进度已达 92.4%。其中,存量企业贷款转换进度为 90%,存量个人房贷转换进度为 99%,已转换的存量贷款中,91% 转换为参考 LPR 定价。随着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完成,LPR 变动可影响到绝大部分贷款,贷款利率隐性下限被完全打破,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进一步提升,降低融资成本的效果更加明显。二是金融机构内部定价的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随着 LPR 改革的深入推进,市场化形成的 LPR 逐渐取代贷款基准利率成为商业银行内部转移定价(FTP)的主要参考基准。截至目前,所有全国性银行均已建立 FTP 体系,并实现贷款 FTP 与 LPR 联动。大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也已建立FTP 机制,并将LPR 纳入FTP。三是 LPR 衍生品较快发展。随着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 LPR,挂钩 LPR 的基础资产增加,金融机构和企业对冲 LPR 资产或负债利率风险的需求上升,LPR 衍生品交易增长较快。四是 LPR 改革对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也起到重要推动作用。2020 年 9 月,三年和五年期存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 3.67%和 3.8%,分别较上年 12 月下降 5 个和 26 个基点。
八、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 继续推进汇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保持人民币汇率弹性,发挥汇率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的作用。同时,注重预期引导,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第三季度,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最高为 6.7591 元,最低为7.0710 元,66 个交易日中 42 个交易日升值、24 个交易日贬值。最大单日升值幅度为 0.59%(397 点),最大单日贬值幅度为 0.41%(277 点)。人民币对国际主要货币汇率有贬有升,双向浮动。9 月末,人民币对美元、欧元、英镑、日元汇率中间价分别较上年末升值2.44%、贬值 2.23%、升值 4.48%和贬值 0.53%。2005 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至 2020 年 9 月末,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累计升值21.53%,对欧元汇率累计升值 25.27%,对日元汇率累计升值 13.39%。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直接交易成交较为活跃,流动性平稳,降低了微观经济主体的汇兑成本,促进了双边贸易和投资。
9 月末,在中国人民银行与境外货币当局签署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下,境外货币当局动用人民币余额为 328.26 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动用外币余额折合 4.47 亿美元,对促进双边贸易投资发挥了较好作用。
专栏 3 走向更加市场化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自 1994 年开始,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不断向着越来越市场化的方向改革, 逐步形成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汇率市场化水平不断提高,市场在汇率形成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近几年来, 这一汇率制度经受住了多轮冲击的考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方向,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增强汇率弹性,注重预期引导,在一般均衡的框架下实现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一、当前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特点 一是人民银行退出常态化干预,人民币汇率主要由市场决定。近两年多来, 人民银行通过加大市场决定汇率的力度,大幅减少外汇干预,在发挥汇率价格信号作用的同时,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
二是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2019 年到 2020 年三季度,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在 427 个交易日中有 216 个交易日升值、211 个交易日贬值。近期人民币有所升值,主要是我国经济基本面良好的体现,我国率先控制了疫情,率先实现复工复产和经济恢复正增长,出口增长较快,境外主体持续增持人民币资产。总的来看,人民币仍是双向浮动的。
三是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经受住了多轮冲击考验,汇率弹性增强,较好发挥了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的作用。2020 年前 9 个月,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年化波动率为 4.25%,与国际主要货币基本相当。截至 9 月末,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较年初升值 2.4%,衡量人民币对一篮子货币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CFETS) 指数升值 3.3%,升值幅度比较适中,同期欧元、日元对美元汇率分别升值约 4.5% 和 3%。
四是社会预期平稳,外汇市场运行有序。近年来,尽管外部环境更趋复杂, 但人民银行加强预期引导,外汇市场预期保持平稳,中间价、在岸价、离岸价实现“三价合一”,避免了汇率超调对宏观经济的冲击。外汇市场深度逐步提升,市场承受冲击能力明显增强,银行结售汇基本平衡,市场供求保持稳定。
五是市场化的人民币汇率促进了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的平衡。随着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货币政策自主性提高,人民银行主要根据国内经济形势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避免了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的目标冲突。在此基础上,人民币汇率有序调整,合理反映了外汇市场供求变化,实现了国际收支的自主平衡,促进了内外部均衡。今年上半年经常项目呈现顺差,资本项目呈现逆差,跨境资本双向流动特征明显。一方面,境外资本流入增多,改善了境内资产的持有人结构。另一方面,资本自主流出增多,主因是境内银行等主体自主增加境外资产,境内主体提高了境外资产占比。这种格局是健康的。
二、坚持更加市场化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将继续坚持市场在人民币汇率形成中起决定性作用,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一是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作为一个新兴经济体,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是当前合适的汇率制度安排。继续坚持让市场供求决定汇率水平,不进行外汇市场常态化干预。与此同时,我国的贸易和投资结构日趋多元化,对主要贸易和投资伙伴的汇率水平变动都将影响我国的国际收支和内外部均衡,继续参考一篮子货币能有效增强汇率对宏观经济的调节作用和指示意义。
二是继续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更好发挥汇率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的作用。当今国际环境更趋复杂,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明显,投资者对预期变动比较敏感,一些消息面的冲击容易引发市场大幅震荡。只有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才能帮助对冲外部不稳定性不确定性的冲击,保持货币政策自主性。同时要注重预期引导,为外汇市场的有序运行和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创造条件。
三是加强外汇市场管理。由于外汇市场异质性预期特征明显,预期变化更容易形成羊群效应,对汇率走势形成较大影响。要充分发挥外汇市场自律机制作用, 要求金融机构保持“风险中性”,加强对企业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真实性审核, 防止部分企业脱离实需、加杠杆炒汇、投机套利行为带来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
四是把握好内外部均衡的平衡,在一般均衡的框架下实现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人民币汇率是联系实体经济部门和金融部门、国内经济和国外经济、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纽带,是协调好本外币政策、处理好内外部均衡的关键支点。我国是超大体量的新兴经济体,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必须以我为主,市场化的汇率有助于提高货币政策自主性,促进经济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的平衡,进而在一般均衡的框架下实现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九、稳妥有序推进金融风险处置,深化金融机构改革
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处置顺利实施。人民银行会同各部门各地方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推动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处置取得关键进展和重要阶段性成果,包商银行、锦州银行等重点金融机构的改革重组方案顺利实施,确保了关键敏感时期金融体系的平稳运行,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稳妥有序推进包商银行风险处置。接管包商银行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关键战役,也是存款保险制度自 2015 年建立以来, 采用收购承接模式处置的第一家问题银行。目前,包商银行相关业务已由蒙商银行、徽商银行顺利收购承接并平稳运行。根据清产核资结果,包商银行严重资不抵债,将被依法提起破产清算,原股东的股权和未予保障债权将依法分摊损失。此外,有关部门正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实践表明,包商银行的接管工作行动果断、成效显著,有序化解包商银行风险,顺利实现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切实防范道德风险、严肃市场纪律的双重政策目标。
持续深化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推动全面落实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方案,厘清职能定位,明确业务边界,完善治理体系和约束激励机制,防范金融风险,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坚守定位,聚焦主业,在加强风险防控的基础上,发挥好在支持国民经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关键时期的作用,更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十、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助力贸易新业态创新发展。一是个人通过外汇储蓄账户即可办理个人对外贸易资金结算。二是中信银行等 6 家银行可开展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跨境外汇业务。三是跨境电商企业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可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四是境内国际寄递企业、物流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可为客户代垫境外仓储、物流等费用。五是完善了全国 31 个试点市场采购贸易资金结算。六是支持外贸综合服务(简称“外综服”)企业代办出口收汇,惠及 300 多家外综服企业、近 10 万家小微外贸企业。七是企业可以自身名义汇总申报小额涉外收支, 支持小微企业积累信用,降低贸易成本。
推进个人外汇业务规范创新。一是推进中资企业驻外员工薪酬便利化结汇,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共办理业务 1.2 万笔,涉及金额1.39 亿美元。二是新增部分商业银行办理线上不占便利化额度的留学购付汇业务。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共办理业务 1189 笔,金额 2612 万美元。三是批准北京、重庆等 5 个地区开展在华外籍人才薪酬购付汇便利化试点。四是批复部分商业银行实施境外个人境内经常项目小额消费便利化方案。 维护外汇市场秩序。强化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测与分析,突出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和网络炒汇等非法金融活动,为“六稳”“六保”工作保驾护航。2020 年前三季度,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1618 起, 罚没款约 6 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