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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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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8-06-2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6.27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有关规定,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的公告》(海淀国税公告〔2015〕1号)废止。
   特此公告。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的公告》(海淀国税公告〔2015〕1号)是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第7号)第十二条“各局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违法行为持续时间、涉案票证数量等情节,对《执行标准》规定的裁量幅度进一步细化、量化,也可针对《执行标准》规定以外的其它税收违法行为,制定本单位的具体裁量标准,并报送市局备案”的规定制定的,因《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修订)〉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2号)已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第7号)废止,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有关规定,对该文件进行清理。
   二、制定的必要性
   文件清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第四十一条“制定机关应当及时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要求,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规范完善的税法体系、推进依法治税、实现税收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意义重大。
   三、主要内容
   本公告公布全文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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