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91
  • Tax100会员 27997
查看: 466|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关于对2018年未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用人单位进行一次性补审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999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999
2020-6-3 13:5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关于对2018年未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用人单位进行一次性补审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09-2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关于对2018年未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用人单位进行一次性补审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关于对2018年未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用人单位进行一次性补审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
  2018.9.26
  尊敬的用人单位:
  经市残联、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三部门研究,定于2018年10月15日至19日(共五天),对未按照《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税〔2018〕1271号)在规定时间内到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用人单位,进行一次性集中补审。补审期结束后,用人单位仍未进行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请您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
   顺义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如有疑问请咨询顺义区残联,咨询电话:69445392。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