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968
  • Tax100会员 33787
查看: 598|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999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999
2020-6-3 13: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12-3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18.12.31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按照北京市政府统一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办事地点不变,税务部门在市、区两级社保中心派驻税务干部,为缴费人提供“一站式”联办服务。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方式和街乡、村组、学校等单位代办渠道、办事地点不变。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