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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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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件编号: |
京人社居发[2019]48号 |
文件名: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京人社居发[2019]48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9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2019-04-18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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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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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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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9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居发[2019]48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9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居发[2019]48号
全文有效
2019.4.18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居发[2018]174号)文件规定,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考虑参保人经济承受能力,2019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年缴费9000元。
现予以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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