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923
  • Tax100会员 33787
查看: 668|回复: 0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北京市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公告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999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999
2020-6-3 13: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北京市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9-04-2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北京市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北京市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全文有效
  2019.4.26
  2018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分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4月28日起,取消北京市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在北京市银行开立、变更、撤销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中国人民银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不再作为企业办理其他事务的证明文件或依据。
  二、企业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按规定完成开户审核后,即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开户手续。开立成功的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即可办理资金收付业务。
  取消许可前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企业,如需变更账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应当交回原开户许可证。
  企业遗失或损毁取消许可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的,中国人民银行不再补发,企业可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申请打印《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三、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有关“放管结合”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强化银行账户管理职责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同时,加强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其中,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开户,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开户银行将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核实企业开户意愿,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配合相关工作。
  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后,企业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应当向银行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开户银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后会告知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如遗忘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企业可按照开户银行规定申请查询。
  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各银行营业网点或拨打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服务电话:010-68559550。
  特此公告。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