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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不动产交易登记”全程网办上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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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不动产交易登记”全程网办上线公告
发文日期: 2020-03-0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不动产交易登记”全程网办上线公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不动产交易登记”全程网办上线公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3.2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办事,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区块链+不动产登记”应用场景中的“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不动产交易登记”场景进行优化,取消现场核验环节,企业双方无需到现场,从“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不用跑”,实现全程网办。自2020年3月2日起正式上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3月2日起“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不动产交易登记”全程网办正式上线,通过首都之窗政府门户网站“不动产登记”栏目或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户网站“不动产登记”专栏“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或网站地址(http://bdc.ghzrzyw.beijing.gov.cn/eo)进入,选择“登记办理-常见业务类型-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买卖”进行业务办理。
  二、办理方式
  房屋用途为非住宅且不含抵押、未进行网签的不动产,交易双方企业利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同意告知条款后,填写登记、纳税等申请信息,并上传买卖双方承诺书等影像材料,在线核对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内容无误后同意提交完成填报。税务审核通过后,根据短信提示完成网上缴税,三个工作日内未完成网上缴税的,系统将予以退件。登记审核通过后,根据短信提示网上缴纳不动产登记费,网上缴费完成后买方可在手机端领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及及非税收入电子缴款凭证,纸质产权证书根据申请人填报的联系地址通过邮政EMS到付送达,买卖双方全过程无需到现场即可办理完成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不动产交易登记。
  三、办理时限
  申请人于工作日当日16:00前完成填报并提交审核的,税务部门与登记部门当日完成审核;申请人于当日完成网上缴税且税务部门于当日17:00前推送缴税结果的,登记部门当日记载于登记簿;申请人于当日完成登记费网上缴纳的,可于当日取得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及非税收入电子缴款凭证。
  申请人未于工作日当日16:00前完成填报并提交审核的,或缴税结果未于当日17:00前推送登记系统的,办理时限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四、“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不动产交易登记”全程网办业务办理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10)55595499。咨询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五、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因升级改造软硬件原因,有可能出现技术问题,我们将及时解决。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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