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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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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
文件名: |
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关于派出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
发文日期: |
2021-07-01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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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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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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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关于派出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全文有效
2021.7.1
根据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为落实新“三定”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开发区税务所于2021年7月1日挂牌,为确保派出机构挂牌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派出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开发区税务所负责新碧街道、新建镇辖区内的税费征收管理工作,承继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五云税务所新碧街道、新建镇辖区内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开发区税务所办公地址: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华西路69号,邮政编码:321403。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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