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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鹤壁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局鹤壁市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不动产交易模块上线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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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4 10: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局鹤壁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局鹤壁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局鹤壁市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不动产交易模块上线的通告
发文日期: 2021-06-0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局鹤壁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局鹤壁市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不动产交易模块上线的通告


  国家税务局鹤壁市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不动产交易模块上线的通告
  国家税务局鹤壁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1.6.8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落实“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举措,鹤壁市税务局积极落实河南省税务局和鹤壁市政府工作部署,大力推行不动产交易涉税事项网上办理。为确保您方便、快捷地办理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推行时间和范围
  自2021年6月8日起,鹤壁市市辖区(包括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有符合办证条件的增量房(新商品房)不动产交易涉税事项网上办理全面启动。
  二、办理流程
  1、纳税人需准备的资料:通过网签方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身份证件。
  2、注册、登录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网址:https://etax.henan.chinatax.gov.cn/web/dzswj/ythclient/mh.html。
  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在左侧系统功能菜单中选择“个性化办税”→选择“房产交易一体化(增量房)”→点击“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后续办理流程如下图:
  
  三、注意事项
  1、纳税人可以在“业务办理流程”弹窗中点击“操作规程”下载详细的《房产交易一体化操作手册》。
  2、电子税务局采用扫码支付缴纳税款,支持“微信”和“云闪付”两种渠道。
  3、纳税人在使用电子税务局期间,如遇纳税受阻、系统暂停服务等情况请到“智慧鹤壁”鹤壁市税务局窗口现场办理。
  4、所有涉及纳税人的办税事宜,税务机关将通过正规途径和渠道及时告知纳税人,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涉税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广大纳税人如有疑问,也可以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鹤壁市税务局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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