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42
  • Tax100会员 28024
查看: 504|回复: 0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度省级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2993
2020-6-2 02: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taxhu.com?m=article&f=view&id=104561
发文单位: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度省级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6-03-1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度省级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度省级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16-3-18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要求,经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2015年度省级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1.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黑龙江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4.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5.牡丹江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6.七台河市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
  7.黑河市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
  8.哈尔滨市妇女儿童基金会
  9.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教育学会
  10.黑龙江省饮料工业协会
  11.黑龙江省精神医学协会
  12.黑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
  13.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
  14.黑龙江省反射疗法协会
  名单内的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的免税优惠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