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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关于成立派出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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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taxhu.com?m=article&f=view&id=117278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关于成立派出机构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8-09-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关于成立派出机构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关于成立派出机构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9.30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派出机构正式成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负责全区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参与国际税收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世纪大道。
  

  电话:0457-2127710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局)。负责全区车辆购置税管理,组织实施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0457-2751129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稽查局。负责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负责税收违法“黑名单”信息提供及联合惩戒等工作。
  

  办公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世纪大道。
  

  电话:0457-2710555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负责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松岭区、新林区、呼中区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还在进行中)。
  

  办公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世纪大道。
  

  电话:0457-2115230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负责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塔河县、呼玛县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还在进行中)。
  

  办公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世纪大道(临时)。
  

  电话:0457-213686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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