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65
  • Tax100会员 33196
查看: 865|回复: 0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国税局、辽宁省地税局、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1095
2020-6-2 01: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taxhu.com?m=article&f=view&id=56889
发文单位: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国税局、辽宁省地税局、辽宁省民政厅
文件编号: 辽财税[2013]543号
文件名: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国税局、辽宁省地税局、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08-2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辽财税[2013]543号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国税局、辽宁省地税局、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国税局、辽宁省地税局、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辽财税[2013]543号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国税局、辽宁省地税局、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辽财税[2013]543号
  全文有效
  2013年8月26日
  各市、绥中、昌图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现将省民政厅初步审核,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的,2012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2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