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937
  • Tax100会员 28025
查看: 703|回复: 0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备案资料问题的公告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1095
2020-6-2 00:5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taxhu.com?m=article&f=view&id=125435
发文单位: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6号
文件名: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备案资料问题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4-10-3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6号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备案资料问题的公告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6号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备案资料问题的公告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6号
  全文有效
  2014-10-3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备案资料的问题公告如下: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但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将《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说明》报税务机关备案,用以反映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说明》(略)
  关于《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备案资料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的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但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但文件中并未对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如何报送进行明确,为了更好的方便纳税人享受此项优惠政策,规范备案资料格式,所以设计《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说明》用以反映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