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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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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taxhu.com?m=article&f=view&id=124792
发文单位: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7-12-0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17-12-1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和《大连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大财法[2016]55号)文件的规定,开展2017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
  经大连市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在2017年12月29日前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申请认定(以下资料均应提供一式三份):
  1.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
  2.申请报告;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非营利组织登记证复印件;
  6.申请前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
  7.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申请前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8.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年度检查结论。
  附件:《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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