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19-04-2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9年3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废止的条款 | 1 | 营口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公告〔2018〕1号 | 2017-12-28 | 附件2部分条款废止文件目录废止。 |
2、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1 | 营口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营口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 2015年第4号 | 2015年6月26日 | 2 | 营口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营口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 2016年第1号 | 2016年2月2日 | 3 |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2018年第2号 | 2018年7月5日 |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9-05-06
来源:营口市税务局
一、制定本公告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对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告。
二、公告的内容是什么?
答:公告的内容为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结果。本公告全文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3件,部分条款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1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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