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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减税降费及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涉税服务监督举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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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1 23:3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taxhu.com?m=article&f=view&id=129524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减税降费及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涉税服务监督举报渠道
发文日期: 2019-05-1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减税降费及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涉税服务监督举报渠道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减税降费及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涉税服务监督举报渠道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5.17
  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429-3115031
  信函举报邮编:125000
  信函举报地址: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纪检组(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0号)
  二、监督举报内容
  (一)发现借落实减税降费之机吃拿卡要的情形;
  (二)发现对落实减税降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形;
  (三)发现对纳税人反映问题置之不理、相互推诿、消极怠慢,导致优惠政策应享未享的情形;
  (四)发现对因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不到位,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形;
  (五)发现对参与执行乱收费,冲击减税降费成效的情形;
  (六)发现宣传引导不妥当,舆情管控不及时,出现大的负面舆情的情形。
  (七)发现第三方平台违反自愿原则强制纳税人购买增值服务;
  (八)发现服务单位借销售税控专用设备或维护服务之机违规捆绑销售设备、软件、其他商品;
  (九)发现第三方利用垄断地位乱收费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发现减税降费工作中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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